生活用水竟是消防供水管道提供 金徽华庭小区物业被要求整改
本报记者 张明星 马南南 摄影报道
近日,田家庵区金徽华庭小区高层的业主们忧心不已,他们发现自己一直使用的生活用水竟是通过小区消防供水管道提供的。消防供水管道为何被用来提供生活用水?是否安全卫生?是否影响消防安全?接到金徽华庭小区业主的反映后,4月7日,记者进行了采访。记者了解到,消防、供水、卫生等部门已经对小区物业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物业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偶然发现:生活用水竟是消防供水
“我们家里喝的水竟然一直是消防供水。”近日,田家庵区金徽华庭小区高层的业主们向热线反映,他们生活饮用水竟是通过消防供水管道提供的,找小区物业,小区物业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接到反映后,4月7日,记者来到金徽华庭小区进行了采访。家住金徽华庭小区3号楼的业主姚女士向记者反映,业主在3月下旬偶然发现3号楼18层的一处消防栓上接着一个白色的管子,顺着管子走向,发现管子竟和居民生活用水管相接。
姚女士说,业主发现后就用手机拍了图片发到业主群中,引发了广大业主关注。业主们一开始还不确定,就通过开关消防栓阀门试验,结果发现阀门关上了业主家里就没有了水,打开就有水了,这才确定家里用的水就是从消防供水管道接入的。
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来到3号楼18层,在楼梯口墙面上一处标有消防设施的地方,打开箱盖,看到里面的消防栓上确实接着一根管子,而管子穿过墙后,另一头与居民生活用水管相接。业主介绍,金徽华庭小区一共有6栋住宅楼,其中高层有4栋,业主们发现涉及二次供水的4栋高层的业主生活用水都是从消防供水管道接入的。
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整改
“什么时候接入的?使用了多长时间?消防供水被用作生活用水,是否安全卫生?等等问题,业主们都不知道。”业主陆先生说,由于接入地方都位于最顶层,又比较隐蔽,而且业主压根儿不会想到会使用消防供水,在得知家里用的水是消防供水后,业主们都慌了,大家都担心不已。
发现问题后,由于担心用水安全和消防安全,金徽华庭小区业主们就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进行了反映。消防、供水、卫生等多个部门都先后来到小区了解情况,并向金徽华庭小区物业公司——淮南市东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处理通知书。
在业主提供的两份相关部门的处理通知书上,记者看到,一份是违章用水处理通知书,在原因一栏中写到“消防水与生活水混用”。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管理办法》、《淮南市城市供水管理章程》规定,要求金徽华庭小区物业公司“必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到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保卫稽查部接受处理”。另一份是田家庵区卫计委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对金徽华庭小区的物业公司提出了5项整改意见,要求小区物业公司提供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报告等。
小区物业负责人: 不知何时接的,目前正在整改
业主们介绍,在刚搬进小区入住的时候,小区供水管经常发生爆裂的情况,后来维修后就没出现过爆裂的情况,没想到竟是改为从消防供水管道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业主们表示,根据水管接入现场的情况判断,以及业主印象,使用消防供水管道供水可能有两三年时间了。
为何要改接消防供水?具体何时改接的?为何没有告知业主?作为消防设施,年年都会检查,为何没有发现?记者采访了淮南市东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徽华庭小区物业办。物业办负责人解释称,“我也不知什么时候改接的,也不知具体有多长时间了,由于其他物品遮挡,比较隐蔽,虽然每年都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但都没有发现。”
该负责人表示,发现问题后,公司没有回避,目前正按照相关部门的整改要求,从4月6日开始进行整改,重新安装生活供水管道,采用无负压二次供水。随后,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几位工人在地下室忙着打孔、切割材料等,准备安装新的供水管。
消防供水是否能饮用?
得知通过消防供水管道供给生活用水,业主们就担心用水安全问题。而小区物业表示,水源都是一样的,都是自来水,只是通过消防供水管道供给的,可以使用。到底是不是像小区物业说得这样呢?4月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保卫稽查部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水源都是一样的,都是从主供水管道接入的,源头上是符合饮用水标准的,问题在于供水管道上。工作人员表示,生活供水管道是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的,而消防供水管道是否符合或者到达这样的要求和标准不得而知,而小区物业至今也拿不出相关证明或检测报告。另外,按照相关规定,消防供水和生活供水是不能混用,不仅涉及到消防安全问题,也涉及到饮用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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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手记
通过消防供水管道为小区业主提供生活用水,确实让一直不知情的业主们吃惊和无法心安。作为消防设施,是有着严格的管理规范和使用要求的,并要求定期检查。而在接入居民生活用水的消防栓箱盒上,还贴着每年的设备检查记录,每月也都有检查人员的签名。如果不是业主发现,不知道还要使用多久。通过消防供水管道提供生活用水,不仅涉及到饮水安全,还影响消防安全。万一小区高层发生大的火灾,消防用水却无法得到保障,这个责任由谁来担?
图一:消防栓被接入居民生活用水管
图二:相关部门处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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