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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贴心 为民服务到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升工作效能纪略

淮南日报 2017-03-22 15:01 大字

本报记者 张 鹏 本报通讯员 潘明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住房基本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实现了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较快发展。2016年,全市归集公积金41.13亿元,新增缴存职工1.41万人,职工因购房、还贷、退休等原因提取公积金38.09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9.62亿元,支持职工购房住房面积77.43万平方米,购房总价值32.35亿元,公积金使用率达88.54%,实现增值收益2.44亿元。

去年以来,淮南市为活跃市场,出台多项房地产业去库存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势利导、因事为制力推新政策,确保用活用好公积金,惠及千家万户。

——在全省率先开展贷款展期业务。由于中煤集团新集公司等煤炭企业经营困难,导致一批工人下岗、待岗,职工收入锐减,贷款职工还款压力增大。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办了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即延长贷款年限,减少月还款额,减轻了职工月还款压力,全年共办理贷款展期业务139笔,缓解了职工还贷压力。

——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实现了本异地“互认互贷”。根据住建部等部委《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作为,全面推行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淮南购房,可在淮南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淮南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也可以本地住房做抵押,在淮南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实现了本异地“互认互贷”,使外地缴存职工享受了一样的公积金贷款政策。2016年,淮南市共办理省内外异地贷款955笔,贷款金额2.92亿元,消化了楼市库存,提高了淮南市公积金使用效率。

——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国家财政部等部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淮南市严格执行缴存比例规定,将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12%以下,并结合公积金年审,一次性规范到位。此举减少了各级财政的支出,特别是减轻了困难企业的经济压力,增加了职工月工资收入。

——同意缓缴期内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2014年以来,淮南东辰集团公司根据市政府要求,关闭了全部小煤矿,近万名工人下岗,经营形势严峻,资金十分紧张,该公司经职代会研究,申请缓缴公积金,并得到批准。根据该企业的实际困难,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稳定职工队伍,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职能,同意缓缴期内职工可以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对该企业下岗职工允许支取公积金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相关政策的出台,维护了企业稳定,解决了职工生活困难,帮助了公司走出困境。

——放宽提取使用政策。职工购买二手房贷款时,首付款比例根据房屋建筑年代确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55万元;职工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不受住房套数、户型、面积和贷款次数的限制;开展住房装修提取,在房产证办结规定时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无房职工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提取额由8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未再就业的,即可提取公积金。此外,职工家庭发生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也可提取公积金以解燃眉之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抓好规范管理的同时,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服务全市经济大局,促进了淮南市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并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获得市201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连续3年市政府机关行风建设评议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省住建厅学雷锋活动示范岗、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省一级单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先进单位等荣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年将以开展“公积金质量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公积金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防范资金风险,加强制度扩面,加大贷款力度,提高使用效能,扩大增值收益,为促进淮南市经济发展再添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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