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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买套房政府送红包最高可享购房款2.8%的补助

安徽商报 2015-07-24 03:53 大字

[摘要]最高可享购房款2.8%的补助

本报讯(汤宁 方荣刚)

为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淮南市于6月16日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止。《意见》从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优化房地产投资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十五条意见,旨在促进楼市稳健发展。

《意见》规定,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1%给予补助;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2%给予补助;非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2.8%给予补助;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2%给予补助。购房时已享受财政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

同时,鼓励购买全装修商品住房。对于购买符合全装修标准商品住房的居民,由同级财政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贴。

《意见》明确,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的,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不受住房套数、户型、面积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 8月1日后,购房户拿到房产证后可直接在政务中心办理补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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