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自制猎枪打猎获刑

安徽法制报 2013-04-25 22:21 大字

年轻小伙汪某用自制猎枪打猎,猎物没吃上,反因非法持有枪支进了班房。日前,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对此做出一审判决,汪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查获的枪支、弹药予以没收。

2012年6月5日晚,汪某携带一支自制猎枪、背包等物品和朋友一块到淮河大坝找狗,后发现一只野兔,汪某用猎枪将野兔打死。当日23时许,两人在该处被巡逻至此的派出所民警发现,当场收缴自制猎枪一把、火药约50克、自行车轮珠500粒、射钉弹190枚等物。经淮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汪某所持有的枪支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 ·徐函函李磊·

新闻推荐

普法三十年 汇聚正能量春在枝头正十分

□沈昌龙岁月倥偬,想不到《安徽法制报》已创刊30周年,这在安徽报界也算得上老寿星了。初识《安徽法制报》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当时我们局里就订了这份报纸,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纸张不大,但内容...

淮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淮南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