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信口头承诺 如今败诉赔钱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7-30 11:43 大字

■本报记者胡明兵

老孙最近被人告了,并且败诉,这让他觉得很冤枉,他认为自己遭遇了诈骗,来找记者帮忙。记者在倾听他的诉说后,请教了法律方面专家。大家都认为,老孙遭遇的事情给其他人提了个醒:合作做生意,约定一定要详细,否则很容易吃亏。

老孙是凤台县尚堂乡农民,7月26日,他来到报社告诉记者,2014年,他和王某约定合伙办一个养殖合作社,地点在江苏省如皋市。王某答应将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股东,随后,他在养殖合作社内将8万元资金交给王某,他对自己是合作社股东一事深信不疑。

2016年5月,王某告诉他,合作社经营不善,发生亏损。他不能接受,去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得知,自己并不在合作社股东名单上。他认为自己被骗了,更糟糕的是,王某让他在事先写好的5万元欠条上签了字。现在,王某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向他要钱,法院一审判决他还钱。

老孙认为,自己从头到尾就是被王某骗了,因为首先他不是股东,其次他没向王某借钱。对此,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有不同看法:老孙的主张大都是他的口头叙述,他和王某的合作既没有书面协议,8万元资金交给王某也没有收条。现在这些过程都是老孙的一面之词,没有旁证可以证明,因此,无法证明老孙就是被骗了。也可能老孙和王某真的就是合作关系,但王某并未答应让老孙当股东。

至于那张欠条,韩律师表示,老孙律师在法庭上很清楚地解释了来龙去脉,老孙主张是被骗在欠条上签字,很难站得住脚。韩律师提醒,再好的朋友,再亲的亲戚,只要是在一起合作共事,一定要事先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约定得清清楚楚。现在如果老孙手里有一份详细、完善的合作协议,一切按照协议执行,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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