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黑客”入侵37家网站
本报讯 江苏少年陈某,利用黑客技术,远程入侵并控制37家网站,将获得的网站权限卖于他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10月27日,凤台县法院依法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非法所得14417元,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陈某自幼即对黑客技术感兴趣,通过QQ群和网上论坛,自学成才,并掌握了网络渗透、入侵等黑客技术。陈某通过网络得知,在获取网站权限后,可以通过出售权限,或为他人挂黑链、植入寄生虫等方式牟利。于是,陈某通过计算机登录互联网,利用网络扫描、远程控制、SQL注入等黑客工具,非法入侵凤台县政府网、安徽先锋网、众盛金属有限公司、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37家网站的计算机系统。之后,陈某通过QQ联系客户,将其获得的网站权限卖于他人,同时陈某还利用侵入获取及购买的网站权限,在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后,进入网站后台,修改网页源代码,添加非法网站的黑链,以提高非法网站在搜索引擎上的排名。经查,陈某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利14417元。
案发后,陈某于去年9月15日到盐城市公安局投案,主动退出非法所得,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现王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凤台县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因陈某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且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并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经社区评估,判处其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万其明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张斌柯裕平晨刊讯近日,歙县教育局和歙县教师进修学校联合召开会议,启动2014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据悉,“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
凤台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凤台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