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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健康扶贫出实招贫困人口住院免除预付金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06-09 17:00 大字

本报讯 今年以来,濉溪县积极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完善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方案,对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 “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的综合医疗保障政策,探索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健康扶贫新路。

“两免”: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免除贫困人口参保个人住院预付金。 “两降”:降低基本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万元降至5000元。

“四提高”:(1)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保底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2)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重大疾病报销病种由12组增加到44组以上,慢性病病种由20组增加到45组以上。 (3)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4)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

“一兜底”:设定贫困人口医疗费用“351”兜底保障线,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一补充”: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政策,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全县已补偿贫困人口25789人次,合计补偿金额1543.4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补偿1283.81万元、大病保险补偿 80.68万元、医疗救助170.48万元、政府兜底8.16万元。“180”补充医保补偿0.27万元。

(段红奎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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