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网”住3000多人 谯城昨开审一起特大传销案,24人受审
本报讯 以加入“人际网”推销商品为名,在徐州、开封、商丘、亳州等地发展传销人员3000余人,涉案近千万元。7月31日上午,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传销活动案,24名组织、领导者受审。
在亳州市发展400多名“会员”
7月31日上午,24名犯罪嫌疑人在法警的押送下依次进入法庭,他们均非亳州市市民,分别来自安徽其他市区、山东、浙江等8省22个县区。随后公诉机关按照程序宣读了起诉书。
据起诉书指控,2009年初,浙江象山县人张某某、山东青岛人王某某、四川成都人杜某某等人筹划并经请示安徽濉溪县人朱某某成立了“人际网”组织,先后在徐州、商丘等地运作。
该组织自下而上设立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五个级别,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参加者缴纳3000元“会费”。张某某、王某某和杜某某三人均为代理商级别,是该组织的管理层人员,受朱某某直接领导。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该组织队伍逐渐壮大,2011年3月份,总部决定迁网开辟“新战场”,由被告人钱某、金某某各带一支系会员到亳州发展。
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共发展“会员”达3000余人,收取“会费”共近千万元。其中,钱某和金某某两人在亳州发展“会员”共有400余人。
辩称“为下岗工人解决就业”
公诉机关指控,朱某某是该组织的领导者,而庭审中,对于这一指控,朱某某不认同,称自己只是传销案的参与者,在领导层编号为“5”,上面还有四位,他在组织中只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朱某某说,他们是有产品的组织,主要销售保健杯和保健治疗仪,售价2900元。
朱某某的下线张某某则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其却称他们目的是“为了帮助下岗工人解决再就业问题”,他表示自己并未发展下线就被上层命为了代理商,在组织内也主要是起上传下达的作用。
“我的代理商的级别是总部任命的,我赚了十多万,公司还给我配了一辆轿车。”被告人王某某说,其实他心里明白,他们所做的这些事都是骗人的。
公诉方认为涉案2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另一名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前按照上线张某某指示撕毁该组织多份账户记录,帮助毁灭证据,被公诉方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
由于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庭审预计将持续四天。(乔妍 记者 曾莹莹 实习生 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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