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打好消费维权“三张牌”“一会两站”织就维权网
濉溪县是皖北的农业大县,面积1987平方公里,人口106万。然而,作为一名消费者,您想进行消费维权咨询投诉,哪怕是在最偏远的乡村,也不会走上十分钟的路。走进商场、超市购物,哪怕是最偏僻的小店,首先映入眼帘的都会是一块写着“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12315”的提示牌。如今在濉溪县,12315和110一样被广大消费者所熟记,老百姓亲切地说:“公安部门是人民的守护神,而工商局及消协是消费者的保护神! ”
“一会两站”全面铺开
2009年8月份,四铺乡四铺村投诉站接到村民陈元庆的投诉,反映其购买该村胡传振的复合肥质量有问题,造成8亩小麦全部减产,要求赔偿。接到投诉后,四铺消协分会和该站立即搜集相关证据调查处理,前后不到5个小时就完成了调查、处理和调解工作,被投诉人同意赔偿损失1270元。事后,陈元庆高兴地说:“我不花一分钱,没走半里路,就拿到了1270元损失费,真使我想不到,投诉站建到家门口,足不出村就解决了问题,工商所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呀。 ”
濉溪县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0%,维护好农村消费者的权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着眼于进一步拓宽消费维权领域,解决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濉溪县工商局早在2005年就在部分乡村就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经过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之后及时向县政府作了汇报,2006年6月,县政府办转发了《濉溪县工商局、消协在全县建立“一会两站”消保维权网络实施意见》,把“一会两站”建设纳入到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由部门推动的“一会两站”建设升格到政府行为。
目前全县重新建立乡镇消协分会9个,设立12315申诉举报站和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共360个,在大型商业企业建立投诉网点64个。基本上构建了覆盖全县各乡镇、村的受理投诉、调解处理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基本上达到了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够解决日常消费纠纷的目标。建立“一会两站”,由乡村干部协助工商部门和消协承担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的责任,“村官”变成了为农民讨公道的维权员,将农村市场监管有效地纳入了农村工作,最大限度地延伸了农村市场监管的触角和管理范围,使市场违法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得到及时发现、查处和处理,从而使农民受损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巡回法庭强化硬手段
2009年3月,濉溪县四卜乡后凌村村民凌明奎来到濉溪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称其在建房时大梁断裂,砸伤三人,怀疑其购买的水泥有质量问题。濉溪县12315中心当即联系和组织水泥经营者、生产厂家、施工单位共同在剩余的水泥中取样送检。但水泥生产期限已愈百日,无法鉴定质量优劣。工商部门急消费者所急,在一个多月内先后组织各方进行四次调解,最终生产厂家和经营者愿意一次性补偿51500元的医疗费用和房屋损失。但此后,生产厂家和经营者一度不愿履行达成的调解意向,工商部门联合法院最终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濉溪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成立后受理的首个案件就此旗开得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用消协常规工作很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特别是一些案件出现调解难、执行难的问题。基于此,2009年初濉溪县工商局、消协联手法院成立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依据“快受理、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原则,及时、快速、高效地审理和执行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对工商、消协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件提前介入,组织开展案件的诉前调解,落实“诉调无缝对接”,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司法保证。此外,濉溪县电信分公司、供电公司等5家单位提供5万元设立“消费者法律援助金”,对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且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和商品检测费用时,在资金上进行支持。消保巡回法庭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娘家”,是消协全力维权的“后盾”,也是法院司法救助的新“途径”。设立“消费者法律援助金”,对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且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和商品检测费用时,在资金上进行支持,帮助群众代写有关材料,搜集有关证据,则为消费和谐创造了浓厚的氛围。
志愿者行动扩大参与面
袁中帮是刘桥矿的一名技术人员,小伙子平时热心公益事业,听说濉溪县工商局面向全县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他第一个报了名。入选后,他积极参与工商局组织的维权知识培训和市场检查。他说:“原来想维权但相关知识不够,通过参加工商局组织的培训和对市场的检查,我掌握了不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知识。通过我的宣传,现在很多朋友消费时知道了‘问\’,学会了‘留一手\’。‘问\’,就是在消费前先到投诉站、到消协打听一下,所要购买的商品什么品牌的好,哪里的商品有质量保证,做到防范在先;‘留一手\’,就是消费中向经营者索要发票、信誉卡等购物凭证,并留存商品外包装,一旦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有证据在手。 ”
濉溪县工商局为了进一步拓展消费者维权渠道,于2009年初聘请首批10名消费者维权志愿者,对工商、消协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工商部门监督生产者、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目前已初见成效。消费维权志愿者上岗对整合消费维权资源,扩大维权参与面,壮大“3·15”消费维权力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李鑫 柳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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