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返还公告

合肥晚报 2020-12-10 00:39 大字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合建[2010]233号)、《关于完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合建[2016]11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进行托管,到期返还。经梳理,目前尚有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已达约定托管期限,但建设或施工相关单位一直未办理返还手续,请尽快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返还手续。

相关项目或单位如有经法院已经冻结的,冻结资金额度之外的将予以返还。

咨询电话:0551-63537064,地点:合肥市东流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局窗口。

特此公告。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0日

新闻推荐

老官塘社区:趣味折纸 放飞梦想

为陶冶辖区孩子们的情操,促进青少年文明素质的提高,增强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12月6日下午,包河区淝河镇老官塘社区新时代...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