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公安抓获地铁“色狼”

安徽法制报 2018-12-28 10:36 大字

合肥讯 12月28日,康某某走出合肥市拘留所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不久前,康某某因在地铁上猥亵他人,被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抓获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11月22日晚6时许,陈女士从四牌楼乘坐合肥地铁2号线到十里庙站,到家时,她发现裤子上多处沾有不明液体,回想乘坐地铁时,一男子几次和自己挤碰,遂立即报警。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迅速展开调查。经检验,陈女士裤子上不明液体是人的精液。民警们通过调取和查看地铁站厅、车厢内无处不在的视频录像,还原了陈女士乘车的全过程,同时确定了嫌疑人。经过图像识别系统的分析,办案民警于23日晚找到了嫌疑人康某某。康某某, 26岁,男, 合肥市人。在公安机关其神色紧张言语吞吐,不愿意承认案件与自己有关联。民警采集康某某的生物检材。12月下旬,警方通过DNA比对,进一步确定了康某某就是11月22日猥亵陈女士的人。在证据面前,康某某承认了自己的行为。12月23日康某某因猥亵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合肥轨道公安提醒女乘客:当遭遇猥亵时,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当场喝止对方,尤其在人多的地铁区域,非常有效;同时注意保留对方猥亵自己的证据,尽可能请同行人员或其他乘客帮助自己对猥亵嫌疑人进行控制,并及时报警。

(荣用军徐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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