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商品列入监管重点

合肥日报 2018-03-12 07:55 大字

本报讯  昨日,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报告。去年,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流通领域所销售的近30个大类商品,组织开展抽查检验2292批次,合格率79%。

去年以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把消费者投诉、媒体反映以及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影响国计民生的商品,以及与大气污染防治密切相关的成品油、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农资化肥等商品作为重点进行了质量抽检。

据介绍,去年,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超市、商品供货商及仓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商等流通领域所销售的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通信器材及手机、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服装鞋帽、儿童用品、成品油、农资化肥、装饰装修材料等近30个大类商品,组织开展抽查检验2292批次,合格1818批次,不合格474批次,合格率79%。

主要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显示,电子家用电器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81%,服装鞋帽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63%,建材及装修材料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交通工具及机动车配件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3%,儿童用品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6%,手机及配件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4%,消防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95%,农资化肥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86%,成品油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98%。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检测判定为商品质量不合格的,依法采取下架、退市、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立案调查235件、已办结184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罚没款115.8万元;判定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危险缺陷的,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72件(次)。同时,各相关抽检单位将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及消费警示通过合肥红盾网站对外发布。另外,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率高的商品被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商品质量监管重点,对其开展跟踪检验和专项检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组织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被抽检人进行集体或个别约谈、集中培训,开展行政指导,督促其自律整改,提高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吕岩 华传玺 记者 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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