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购买手机销售商“听劝”退款

安徽商报 2018-03-11 09:22 大字

本报讯 (陆虎王学娟陶伟)两名少女从家里偷拿了3000元钱,购买了一部手机。其母亲发现发票后追问,女孩们说出实情。日前,这位母亲找到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希望监管局能帮忙退机。

据悉,这两名女孩分别为12岁和14岁,2月18日,二人私自拿钱购买了一部手机。2月25日,两人的母亲黄女士发现购机发票,并问出了实情。因家里不宽裕,黄女士与爱人找到手机经营店负责人,试图退回手机,但该店负责人不答应。 3月2日,黄女士向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求助。并表示愿意承担孩子们丢弃手机外包装等物品造成的损失。

当日,该局双岗所执法人员赶赴手机店核实情况。当时,手机店经营者认为,他们不可能去判断每位消费者的年龄,不存在过错,不同意退款。执法人员认为孩子的这种购买行为给家长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难以做出相应的预见。而且花3000元买手机,对无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而言,标的数额过大,且事后未得到家长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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