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一分宁静 少了一分扰民
本报讯 今年元旦起,《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记者昨天获悉,新规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市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幅减少,不过仍有极少数人违规燃放,均受到了相应处罚。
不听劝告物业拍照留证
走进滨湖世纪城振徽苑,耳畔不时响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广播声,《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张贴在各楼栋,十分醒目。居民蔡先生入住该小区已经三年多,说起烟花爆竹,他表示,刚入住那一段时间,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不少,甚至晚上都有人燃放。
“禁放规定实施之前,物业不仅在小区内宣传,还通过楼栋业主群等渠道宣传,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规定,都自觉遵守。今年1月份以来,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已经不见了。”蔡先生说。
“因为红白喜事,居民区历来都是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发区域。新规实施以来,我们通过楼栋长及时掌握每个楼栋的情况,哪家要办喜事,哪家有丧事,都会及时上门宣传,讲清楚政策法规。”振徽苑物业管理处主任李苏州介绍,为了满足居民需求,他们还购买了可循环使用的电子鞭炮。“新人结婚的话,我们会铺设红地毯,营造喜庆氛围,同时准备了音响,跟随播放喜庆音乐。”
李苏州介绍说,一旦发现业主准备燃放鞭炮,物业工作人员会及时制止,如果对方不服从管理,他们会拍照留存,及时报警。
落实主体责任延续良好势头
新规施行后,地处城乡接合部的庐阳区大杨镇禁放工作同样成效显著。“去年底,我们通过群众举报、巡查,查处了多起燃放行为,均按照上限进行了处罚。今年1月1日以来,此类举报警情暂时还没有接到一起,巡查过程中也没有遇到。”大杨派出所副所长陈东介绍。
据了解,该镇前期召集镇村、宾馆、酒店、物业、工地等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全面开展新规的宣传,让禁放规定家喻户晓。“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良好势头延续。”陈东表示。
烟花爆竹类警情同比下降70%
尽管通过宣传禁放规定已经深入人心,但仍有市民抱着侥幸心理燃放,结果受到了处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民警介绍,今年1月份,全市烟花爆竹类警情共56起,同比下降70%;查处42起,查处率75%。
“春节是攻坚战,我们正印发方案,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发动社会力量在重点时段值守,共同开展巡逻。”该大队民警表示,合肥市还将加强查处力度,加强源头管控。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500元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表示,市民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以拨打110举报。一经核实,最低可获得200元的奖励。(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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