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监管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既有体制机制约束,又有科技手段制约,还有多层级监督,合肥市公共资源市场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打造“阳光交易”市场环境。
规范的监督来源于顶层设计的约束。据了解,合肥市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出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统一进场、统一规则、统一监管、统一委托执法”的“四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及刚性的交易规则,授权交易监管机构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者分离与制约。
科技手段成为监督“利器”。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已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所有交易程序有迹可循。“我们全面实施了招投标交易活动网上信息发布、报名、答疑、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竞价、开评标、缴退投标保证金、随机抽取专家、公示中标结果等。”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科技手段,有效防范招投标各环节风险点,使招投标各操作环节“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能监督”,实现实时监控。
为强化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该交易中心还壮大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建立社会特邀监督员、评标现场同步实况直播、交易开放日等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建立政务回访机制、与企业“面对面”座谈、畅通投诉质疑网上受理等方式,让市场主体、社会群众等广泛参与交易活动监督。
·本报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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