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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新政推进楼市去库存农民退出宅基地最少亩奖5万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6-28 08:3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程茂枝)一边是省会合肥住房销售火爆,价格攀升;一边是大部分市、县楼市冷清,库存高企。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去化全省商品房库存2500万平方米。对退宅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给予购房奖励,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的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

此次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的相关措施。明确提出,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县级政府给予购房奖励;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集体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3万元给予奖励。

对于政策性迁移群体进城购房,实施意见也要求给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纳入避险解困范围的水库移民、行蓄洪区及干流滩区迁建居民、地质灾害点避让搬迁居民自愿进城购房,享受进城农民购房同等奖励政策。省政府要求,各地应将属于补助到户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支持他们购房。

此外,安徽省还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权益。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城农民购房的信贷支持,最低首付款比例不高于城镇居民。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由购房所在地政府为进城农民购房贷款向担保机构购买担保服务。

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实施意见再次明确,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继续保持不变。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提高进城落户农民的购房支付能力。进城落户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和子女就学、升学待遇等公共服务。此外,已退出宅基地但在城镇无住房的进城落户农民,将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商品住房库存面积为5383.8万平方米,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面积为4353.4万平方米,省会合肥和其他城市面临“冰火两重天”的境况。对此,实施意见特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去库存方案,要求合肥市房地产去库存重点应放在非住宅商品房,控制房价过快上涨,避免大起大落;其他城市要控制房地产用地供应,提高新市民住房购租能力,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有序扩大和优化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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