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如能举证债务与己无关另一方就无须共同还债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5-07-28 09:38 大字

因为类似案件的出现,有人感叹“女人命苦”,甚至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条款提出质疑。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相关法官对此发表了观点。

该法官认为,共同债务,也是有理由的。 “一些人在借了大额债务后,无力偿还,就通过离婚将自家的财产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甚至一些借来的钱也转到妻子银行卡里,如果不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概念,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就得不到保障。 ”他同时表示,并非所有的债务均会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一方能够举证,这些借款与己无关,同时自己也未享受到利益,就可以不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

新闻推荐

合肥蜀山区小庙镇枣林村民投诉:土地流转 村委竟收管理费

■ 本报记者王明存“我们流转土地,村里没经我们同意,从我们头上每亩扣20元,一年要扣20多万元呢。 ”近日,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枣林村民反映,村干说扣的钱是管理费,但扣管理费要经过他们村民同意啊!...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