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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区小庙镇枣林村民投诉:土地流转 村委竟收管理费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5-08-18 09:34 大字

■ 本报记者王明存

“我们流转土地,村里没经我们同意,从我们头上每亩扣20元,一年要扣20多万元呢。 ”近日,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枣林村民反映,村干说扣的钱是管理费,但扣管理费要经过他们村民同意啊!

据了解,2013年,有四五家企业在枣林村流转土地共计12000多亩,企业同村委会直接签订的流转合同,每亩流转费650元。 “我们听说流转土地期限30年,但企业没和我们农户签合同。 ”

村民反映,企业每年腊月将当年的流转费统一支付给村里,村里再将资金打卡发放到每家账户。在支付时,村里从中每亩扣了20元。村民算了算,村里每年扣240000多元。 “我们不明白,村里每年扣了这么一大笔钱用到哪儿? ”

因为村委会扣土地流转费,该村王前、王后村民组村民到小庙镇政府上访。小庙镇以文件形式答复,内容为:经查,土地流转合同第三条第1项约定,承租方每年每亩支付租金650元,其中包含村收取的管理费20元。

按有关土地法规定,企业或种植大户流转农户土地,必须和农户签定流转合同,当然,农户也可委托村委会或镇政府同企业或种植大户签定,但是,镇政府或村委会必须代表农户的意愿,不可自作主张,在合同中附加条件,以及违反土地法规。比如,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土地流转限期。

对此,记者联系该村支书。对方答复,他们受农户委托流转土地,除了少数部分人在外地没有联系上,其他农户都写了委托书。流转时,他们只向农户宣传流转费为630元,并没有说明流转费标准是650元,农户当时的确不知道有管理费一事。 2013年、2014年,两年的管理费共计四五十万元在镇财政账户,他们还没有使用,这笔钱准备用于村新建小区的物业费。

近年来,农民流转土地面积越来越大,其中很多土地都是通过村、镇统一对外流转的。村、镇受委托流转土地,向农户收取管理费,这一问题应该在事前协商好。即使村民同意村、镇收取这笔管理费,资金使用情况也得向农户公示,做到使用民主决策、账目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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