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安徽省广播影视业“营改增”全面推行

安徽日报 2013-08-01 00: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桂运安)8月1日,全省首张广播影视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花落安徽报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这标志着安徽省广播影视行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此举将有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部署,从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正式在全国推行。广播影视应税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播映和发行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安徽报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18日,是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全资的大型文化产业公司,也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自成立以来,成功策划运作了由省政府主办的2005年徽商大会开幕大型晚会 《崛起在今天》,先后推出第34届环球洲际小姐合肥巡游、全省十大民营企业家评选等大型活动。

新闻推荐

正确的群众观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基础

曹荣平人民群众是党和国家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只有坚定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紧紧依靠群众,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