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的哥”醉酒驾驶被拘

安徽法制报 2011-04-15 00:42 大字

本报讯 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是每一位司机都应该知晓的规定,但是合肥一名“的哥”竟然醉酒后驾驶出租车。 4月12日,合肥市公安交警部门对“的哥”尹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和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记十二分的处罚。

4月11日21时23分,省城公安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称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北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交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尹某驾驶的一辆皖AT2XXX号宾悦出租车沿徽州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恒生阳光城门口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方某驾驶皖A80XXX号小型轿车相碰。在现场民警发现,这辆本不该在夜晚出现的宾悦出租车驾驶员尹某,满身酒气。由于尹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值班民警遂将尹某带至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抽血,经检验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98.32mg/100ml,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尹某自述,当晚和朋友相约喝酒,因为时间紧迫。遂直接开着出租车前去,本来认为自己酒量还不错,没想到没走多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邢冬冬文荣记者许忠德)

新闻推荐

热线答复HOT LINE REPLY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