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产完税单吞下巨款合肥爆出房产中介诈骗窝案
[摘要]合肥爆出房产中介诈骗窝案
本报讯 二手房营业税“震落”省城多家房产中介业务员,连带合肥市房产局及各区分局的工作人员也有多人牵扯其中。这一牵扯多人的系列案件,爆出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潜规则”。 3月9日,合肥市新站区地税局原助征员王某和房产中介业务员孙某、许某、祖某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共同受审,公诉机关指控4人涉嫌诈骗罪。
假房产完税单闯关
据指控,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被告人王某利用其工作便利,套取了大量盖有新站区地税局公章的空白审核单(《合肥市房地产转让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为牟取暴利,被告人王某伙同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祖某、卢某(另案处理)等人,对外谎称能办理二手房营业税缴税优惠手续,伪造填写审核单,交给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利用地税局与房产局纳税信息沟通不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诈骗钱财。
王某是在2003年由街道推荐,成为合肥市新站区地税局外聘的助征员,主要从事二手房交易缴纳税款的开票业务。但是王某没有安于工作,而是钻研起“生财之道”。在和工作中认识的房产中介业务员交流中,王某发现,二手房交易只要拿着地税局的完税审核单去房产局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于是王某拉拢了在省城房产中介公司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孙某、许某、祖某。许某伪造审核单并加盖伪造的合肥市地税局印章,模仿地税局领导签字,伪造填写审核单。王某、孙某、祖某负责拉拢业务或者联系房产局。王某等人在办税大厅或者中介公司寻找买房交税的“目标”,然后告知其可以代为优惠缴税,少缴税款。然后确定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的工作人员是他们买通的人员后,便收取买房人的税款,由孙某等人带着买房人,拿着提前做好的假完税审核单前去房产局办理过户。一笔交易办完,主要介绍人拿走应缴税款的50%,中间过手的拿2000元,剩下的给房产局工作人员。因为生意源源不断,半年时间,王某诈骗钱财12万余元,孙某和许某诈骗共计5万余元,祖某诈骗近3万元。
多家房产中介涉案
没有缴纳税款,却敢明目张胆地拿着假的完税审核单前往房产局办理过户,究竟被告人何来的胆量和把握呢?据公诉人当庭指出,被告人利用地税与房产局间信息不联动,房产纳税信息沟通不畅,将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买通,内外勾结,以优惠为诱饵收取买房人的税款现金,再开具假的完税审核单,通过房产局内线顺利办妥房产过户。买房人只要拿到自己的房产证,又少缴税款,自然愿意听信被告人的安排。
记者注意到,在被告人王某涉案的12笔交易中,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合肥市房产局蜀山分局均有工作人员牵扯其中,他们在明知是假税票的情况下,为买房人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从中取得赃款。
记者另外获悉,王某等4人只是这一系列案件的开始,全市不下10家房产中介公司均有业务员因此类行为成为犯罪嫌疑人,由此牵出合肥市房产部门多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犯罪,涉案金额高达千万。
庭审激辩两大疑点
当天庭审中,4名被告人几乎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控辩双方的焦点较为集中。
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出,此案中,被害人的性质存疑,由于买房人少缴税款办理过户,实际是受益人,目前地税部门也没有向这些买房人追缴亏空的税款,所以不能成为受害人,因为没有实际损失。但是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实际上造成买房人没缴税款,同时国库税款流失,税务部门是要依法向这些买房人继续追缴税款的。
二、王某的辩护律师提出,由于王某是利用职务之便,办理假的完税审核单,从中牟利,应该定性为渎职罪中滥用职权罪,而非诈骗罪。公诉机关指出王某并非利用职务之便,而是在职务之外,利用谎言骗取买房人的信任,诈骗钱财,与职务无关。 (邢怡婷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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