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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就诊停车还需收费合肥市物价局:严格查处乱收费

安徽法制报 2011-02-25 00:52 大字

[摘要]合肥市物价局:严格查处乱收费

本报讯 在医院就诊时间仅仅半个小时,开车驶出停车场却被要求缴纳5元的停车费。虽然收费不高,但省城市民王先生觉得这本是一笔无需缴纳的费用。“既然是公立医院,怎么能收取前来就诊的病人的停车费呢?” 2月22日,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倾诉最近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疑惑。

2月17日上午,因为咽喉不适,王先生驾车来到位于绩溪路上的安医附院就诊。汽车刚驶到医院大门,王先生就看到一块醒目的提示牌,上面写道“地面停车位已满,请至地下停车场停车”。在医院保卫人员的指引下,王先生领取了停车卡,将车停到了地下停车场。随后,挂号、问诊、拿药。9时30分,王先生将车开出地下停车场,却被告知要缴纳5元的停车费。王先生清楚地记得,前不久自己曾经在另外一家医院停车,但当时并没有工作人员前来索要停车费,便向收费人员表明自己是前来就诊的患者。但收费人员却表示,只有凭借出院小结才可以免费停车一次,只有门诊病历并不能免费停车。考虑到马上还有一个重要的约谈,王先生放弃了争执,缴纳了5元停车费,收到了一张发票。

据了解,自2010年2月施行的《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对于医院停车收费管理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关、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社会公益行所的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的停车需求之下,应当允许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事务的车辆免费停放”。患者到医院看病是否可以视为办理事务呢?对此,合肥市法制办立法处处长刘维解释,患者只要有当天在工作时间就诊的病例、处方或者收据,即可以视为到医院前来办理事务,也就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用。

合肥市物价局认同了这一说法。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为了规范各医院的停车收费行为,去年12月下旬,合肥市物价局抽查了部分公立医院,发现了违规收费问题,随后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医院停车场就诊车辆免费停放的通知》,要求各医院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前来就诊的车辆凭当日病历和票据免费停放。物价局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王先生可以打电话投诉,他们将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查处乱收费行为。 (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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