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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建调研新就业职工住房保障让新就业群体居者有其屋

江淮时报 2010-12-10 10:54 大字

新就业职工是指工作未满5年的职工,目前,这部分人群居住条件普遍较差,并且排除在住房保障之外。加快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不仅关系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今年5月,合肥市民建课题组通过问卷的形式,对合肥市区新就业职工住房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共发放1000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952份。其中,中低收入人群占67%,共有320个样本。

现状 新就业人群住房困难约三成

2010年7月合肥市公布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因此,合肥市民建课题组将住房困难标准也定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按此标准,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群占51.8%。

美国学者认为,月租金超过月收入三分之一,该租金是不可支出的。据抽样调查,合肥市中小套型商品房平均租金每月10.1元/平方米,如果按廉租住房标准单套50平方米计算,月租金就是505元,家庭年收入必须达到1.82万元;而根据合肥市的廉租房价格,平均租金每月0.9-1.1元/平方米,同样是50平方米面积,家庭年收入只需达到1980元;也就是说,家庭年收入低于1.82万元这部分群体在达不到廉租房条件的时候,支付房租是有困难的,政府需要考虑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

2009年,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1万元。本次调查显示,新就业职工平均个人年收入2.19万元,相当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4%。结合基本租房支付能力分析,课题组认为,将新就业职工中等偏下收入线定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较为合理,即个人年收入低于2.05万元。只有高于该收入,才能保证新就业职工基本租房支付能力。按此标准,新就业职工低收入人群占67.5%。将住房和收入两个条件综合考虑,新就业职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人群占35.3%。

分析 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的三大原因

据合肥市民建的调研表明,大多数新就业职工与家人住在一起,2005年5月以后进入城市居住的新就业职工占13.8%,约6.8万人调查表明,该部分新就业职工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人群占95.2%,照此推算,该市大约有6.5万名新就业职工迫切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按每人35平方米计算,需要提供23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按2530元/平方米建设投资计算,需要投入58亿元建设资金。

课题组分析了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三大主要原因:

一是住房价格偏高。调查表明,新就业职工中,31.9%的人认为住房价格偏高是目前住房市场存在的最大问题,位居第一;认为政府以地生财、住房投资过热是最大问题的分别占25.5%和19.9%,位居第二和第三。认为住房价格高和非常高的占87.2%;认为价格正常的只有12.8%。

二是收入水平较低。新就业职工平均个人年收入2.19万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占30.8%。按平均住房价格6200元/平方米推算,即使购买60平方米住房,也需要37万元;按户均1.48个就业人员计算,房价收入比达到11.4倍,所以,绝大多数新就业职工凭自己的收入购房根本不可能;三分之二的人即使租房,也比较困难。

三是保障性住房严重不足。目前保障性住房只限于城市户籍人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他们廉租住房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但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人口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人群还不在住房保障范围之内,而他们需要的保障性住房数量已超过城市户籍人口。

建议 多措并举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合肥市民建为此提出加快新就业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建议。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或公共机构(含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城市“夹心层”(主要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普通住房。解决城市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最有效的途径是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课题组认为,可以率先将新就业职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向他们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争取到2012年,基本解决城市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土地可以出让,也可以租赁。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采取土地年租制,无需一次性交齐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让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土地租金,这样可以缓解投资压力。

关于资金瓶颈,课题组建议,引导民间资本尤其是个人资本,投资建设(或购买)公共租赁住房;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

课题组建议,及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比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收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投资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公共租赁住房按政府规定价格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免征营业税和房产税。

根据本次调查,26.8%的新就业职工认为,改善住房条件最有效的办法是减少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课题组建议,利用信贷税收政策,提高新就业职工住房支付能力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的措施。

大部分新就业职工希望拥有自己的住房,根据本次调查,52.1%的新就业职工认为,改善住房条件最有效的办法是政府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也属于限价商品住房,只不过土地是划拨的,住房价格更便宜。课题组建议,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出限价商品住房。

本报记者 毛学农

近日,合肥市又一批廉租房向住房困难群体公布。 本报记者 袁家权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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