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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药贩被抓现行

安徽法制报 2010-12-02 01:08 大字

如今,“收药”已经成为某些人的职业。 11月24日,合肥市药监局对省立医院周边地区非法回收药品的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喂,你好,你是收药的吗?我这里有一些药品想卖给你。 ”“好的,你等一会儿,我待会到。 ”

等了约几分钟,一名手拿方便袋的年约50左右的男子来到要卖药者旁边。正在讨价还价准备交易之时,一边传来喝声“我是合肥市药监局的”。正在交易药品的两个人顿时慌乱了起来,围观的几个人突然亮出执法证。原来,围观的这几个人是合肥市药监局稽查人员,已经在此守候了一个下午。经查,该名男子手里还有当天回收来的药品。

与此同时,在庐江路与红星路交叉口,另一组稽查人员来到一名脚下放有收药纸牌的男子面前,见执法人员到来,这名药贩子立即装出是路过的样子。“我只是拿着玩儿,我是第一天来。 ”说话时,他手里还拿着一个大布袋,执法人员对该男子手中的布袋检查发现,布袋内放有阿米波塘片、拉米夫定片等十几种药品,在他身边的自行车车筐内还放有一塑料袋药品,当稽查人员准备扣下这些药品时,该名男子死死抓住布袋不放,并试图弃车逃跑。稽查人员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协助。在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下,这名药贩子终于放弃了无用的耍赖行为,被执法人员带回药监局作进一步调查。

合肥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除中药材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个人是不允许从事药物收售买卖的。个人回收药品,将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回收药品的行为屡禁不止,除从事药品回收这个行业的人多是“散兵游勇”,流动性、隐蔽性很强,药监部门取证难度大、执法阻力大等因素外,也与部分市民为贪图小便宜,给不法药贩提供了市场和牟利途径有关。

合肥市药监局呼吁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参与市面上的药品回收,不要贪图便宜到地摊上买药,如发现有回收药品的人或行为,可以拨打市药监局举报热线2692241进行举报。

·丁启民本报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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