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助有“四难”合肥市民建建议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
[摘要]合肥市民建建议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
救助数量逐年递增
据合肥市民建的一项调研显示,2009年,合肥市救助 6380人次,较 2008年上升25.8%。今年上半年,上升势头不减。受助人员中,痴呆傻、精神病人和残疾人占到1/3,老年人占到1/3。经了解分析,在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中,主要分为下列几种类型:一是因生活所迫造成流浪乞讨的人员;二是以乞讨为职业的人员;三是精神病人、痴呆或存在智 力障碍的人员;四是因患老年痴呆走失而流浪街头的老年人;五是因残疾或疾病被遗弃的儿童;六是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乞讨人员。救助的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救助的任务更加繁重,救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救助管理四大难题
合肥市民建调研发现,救助管理存在四大难题。
一是“职业乞讨”治理难。职业乞讨人员有生活和生存能力,却以乞讨为敛财和生存之道。他们大多数不愿意接受政府临时性救助,集中在城镇主要路段、繁华街道、重要交通口,采用不同乞讨方式请求施舍、尾随纠缠和强讨强要。由于基层救助管理制度不完善,救助体系不健全,治理职业乞讨缺乏社会参与和部门协作意识,所以“职业乞讨”成为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职业乞讨人员的行为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影响了城镇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对社会风尚和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成为社会管理工作中难以治理的“顽疾”。
二是危重救助对象医治难。在实际工作中,求助对象在进救助站前就患有慢性病、传染病,有的患绝症;甚至有的救助对象被送到救助站时已危在旦夕。合肥市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合肥市本级设置了定点医院,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责,较好地解决了危重病人的医疗救治问题。但有些基层县级政府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未能设立定点医院,救助站又缺少专项经费,对这些危重病人救助显得十分被动。
三是特殊类别的救助对象安置难。现行的救助政策是对流浪乞讨人员采取临时救助措施,按规定救助对象在救助站滞留一般不超过10天。由于滞留人员中,以痴呆傻人员居多,又不能及时予以遣返,且有的基层单位没有设立安置点,即使有临时安置点容量也较小,加之院内已有长期的痴呆傻院民,只能承受少数的特殊安置对象。所以,经常发现在街上游走的痴呆傻人员,基层民政部门因条件有限,不能给予及时相应安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
四是救助单位条件简陋工作难大多数基层救助管理站,工作环境是原收容遣送时期遗留下来的,条件简陋,功能单一。没有配备工作所用车辆,不便直接到街上开展主动性救助;有时需要将流浪乞讨人员直接送回家,但出租车都不愿送衣着很脏、异味很重的对象。有的基层安置特殊救助对象场所,空间狭小,男女住宿未能分开,无特殊病人护理区,流浪未成年人与成年救助对象安置在一起;工作场所与安置场所在一个院内,未设立相应安全分隔设施,工作人员安全得不到应有保障,甚至发生工作人员被击事件。
建议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
合肥市民建建议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针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大力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设立社区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居民采取正确方式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接受居民和救助人员的咨询,开展有效服务;组织志愿人员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做好告知、劝阻、引导和护送工作;设立并公开救助管理热线,形成条块结合、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救助管理服务网络。
同时建议加大对救助单位的投入。目前合肥市正在对市级救助站进行扩建,但县级救助站、福利院救助力量大多数十分薄弱,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加大对救助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救助条件和救助环境,扩大特殊救助对象安置容量。对好逸恶劳、职业乞讨者,尽快启用指纹识别系统,以便采取必要措施。 本报记者
近年来,合肥市救助站为被救助者提供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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