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儿子犯罪后逃之夭夭
本报讯 无业人员王兵与袁新乐在长途汽车站等地,采取丢包行骗的手段,使返乡农民工放松警惕,趁机秘密窃取农民工财物。王兵为增强骗术竟让自己年仅16岁的儿子王某,在丢包现场起哄并用盗得的信用卡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在王某落网之时,王兵却逃之夭夭。9月29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袁新乐、王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和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和4000元。
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19日,无业人员袁新乐伙同王兵等人经预谋,凌晨窜至合肥市汽车站等地,利用返乡农民工占便宜的心理,其中一人故意在农民工身边丢下事先准备的“钱包”,另一人上前捡包,然后提出与农民工共同分钱,并将农民工带至一僻静处。这时“丢包人”尾随赶来,以几人可捡到“钱包”为借口,要求把身上的钱、银行卡都拿出来。“捡包人”将捡得的“钱包”放入被害人包内,使“捡包人”得到被害人的信任,让被害人拿出财物给“丢包人”查看,并欺骗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后袁新乐、王兵等人相互配合转移被害人注意力,盗取被害人财物。王兵为增强骗术,让自己16岁的儿子王某到丢包现场起哄,后将盗得的银行卡交给王某,指使其带口罩持银行卡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利用套取的密码取款。
其中袁新乐参与作案五次,盗窃价值合计37140元;王兵儿子参与作案二次,盗窃价值合计17470元。所盗赃款被袁新乐、王兵分赃挥霍。今年1月,袁新乐、王某相继落网,但是王兵却闻风而逃。案发后,从被告人袁新乐处追回赃款20120元。王兵的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杨联文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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