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行为全程录像 管理创新服务规范省城首推“说理式执法”
本报讯 (芮峰记者张青川)“同志,你好!请你规范停放车辆。” 9月16日上午,在合肥市淮河路城隍庙门口,记者看到交警正在对一名违章停车的车主进行说服教育。记者获悉,该市交警部门一改过去“以罚代法”的简单执法行为,在全支队执勤单位和车驾管所积极推行“说理执法”,并努力达到“执勤零投诉,执法零过错”的规范化标准。
根据相关要求,该市交警部门改变过去机械、简单的执法方式,所推行的“说理执法”要求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推动执法工作人性化、个性化和规范化。交警部门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始终把当事人作为平等主体对待,杜绝执法态度生硬、执法方式简单,提高执法公信力。对情节较轻的交通违法行为,注重说理教育,提出口头警告,不作处罚;对不听教育劝阻、不服从管理和严重交通违法,依法予以处罚。对一般性案事件采取“口头式”说理,对需要通报进展情况或作出正式答复的,采取“文书式”说理,而对涉及公众利益、众多当事人的,则采取开听证会、调解会等“会议式”说理。
“这里地处市中心,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十分普遍,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停车。 ”在淮河路现场,这位交警对记者说。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说理式执法,在内容上,要坚持“三说清”,即说清事理、说清法理、说清情理,体现执法的人性化。因此,实行“说理式执法”后,这位交警在纠正机动车乱停乱放时,不但向驾驶员发放《规范停车须知》,还告诉他们机动车该怎样停放,使驾驶员心服口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知道今后怎样规范。
“为保障说理式执法贯彻执行,支队要求携带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和跟踪。执法记录仪中的记录将在办理涉及投诉、信访、复议等案件中予以提取应用。”最后,这位交警指着自己身上携带的便携式警用执法记录仪上的微型摄像头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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