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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成就业拖欠培训费

安徽法制报 2010-09-17 01:19 大字

本报讯 签了培训合同,参加学校技术培训。结果在学校推荐其工作后,学生却翻脸不付培训费。对于学校2年间的一再催款,也不理不睬。于是学校将远在上海工作的学生告上合肥市包河区法院。 9月15日,记者从包河区法院获悉,经过法院调解,学校和学生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学生支付了培训费用。

2007年7月13日,合肥一家以计算机培训为主的职业培训学校与葛某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合法有效的入学就业协议。协议约定:培训学校为葛某提供CCAT(全国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认证)软件设计师课程培训,培训学费9460元,资料费340元,合计9800元,推荐工作后再付款。

2008年3月,葛某经培训学校推荐,先后入职上海某电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月工资5000元左右。但是,葛某在工作两年后,对培训学校的培训费用只付了3000元,尚欠6800元。培训学校催要未果后,一纸诉状将葛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葛某立即支付培训费6800元及利息734.4元。

但是葛某却也有话要说。对于学校当初承诺推荐工作,葛某觉得与自己预想的完全不同。虽然有了一份工作,但是与学校的承诺不符,所以迟迟不愿付钱。

在包河区法院的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葛某一次性支付培训费4000元给职业培训学校。

(丁雷刘锟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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