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有二主 究竟谁侵权
本报讯 日前,合肥市民张先生到本报反映,他花了30多万元购买的房子,如今却被另一个买主告上了法庭。
记者经调查了解,2002年6月,张先生购买了合肥商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安徽农业科技大厦商品房一套。2008年底,他把此套房屋租给合肥景观园林工程公司做办公用房。2010年4月26日,承租公司突然收到合肥市蜀山区法院送达的一份原告为李某某的民事诉状,要求承租公司停止侵权,归还房屋等。
为此,记者与合肥商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郭经理取得了联系。郭经理也大呼其冤,称开发商也是受害者,且不存在一房两卖的问题。开发商与张先生的权益都被一位潘姓男子侵害了。2000年,潘承包该公司开发的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大楼项目,因其无资质,后将该项目转包给合肥市某建筑公司的吴某某。 2005年,潘为李某某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从而引发了这场侵权诉讼。
记者在蜀山区检察院和合肥市检察院采访时了解,不认为自己一房两卖的合肥商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此案二审败诉后,申诉至蜀山区检察院,该院依法受理并已审理终结。2009年11月,该院将此案呈报合肥市检察院审查抗诉。目前,该市检察院正在受理审查之中。据悉,张先生房屋的承租公司也已诉至法院。
一套房屋的产权错综纠结,孰是孰非,最终将由法律予以评判。 (记者李川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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