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合伙贩卖毒品
无业人员陆文林沾染吸毒恶习,又无生活来源而想贩毒赚钱,远在珠海打工的其姐陆元芳得知情况,出于关心而帮助其弟贩运毒品。 7月13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陆文林、陆元芳、欧阳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 40000元、 4000元。
2009年12月,无业人员陆文林吸食K粉不能自拔,并联系在珠海市上班的姐姐陆元芳,帮忙在珠海购买K粉到合肥贩卖。陆元芳怜悯其弟,垫付资金让自己的丈夫彭波明联系购买K粉100克,送至合肥交由陆文林贩卖。陆文林卖给吸毒人员李某K粉约5克,获取现金500元。同时陆文林交给欧阳K粉约64克,指使欧阳贩卖K粉,并以贩卖毒品所得的10%作为酬金。欧阳两次贩卖给吸毒人员王某K粉约8克,获取现金1000元;贩卖给吸毒人员陶某K粉约4克,获取现金500元。
今年1月4日,陆元芳和丈夫彭波明回合肥探亲,陆文林的朋友杨杰(另案处理)知道陆的姐姐能买到毒品,通过陆文林让陆元芳回珠海代购冰毒28克,并支付现金10400元。同时陆文林又让陆元芳代购K粉供自己贩卖。陆元芳及彭波明返回珠海后,购买冰毒28.1克、 K粉400克、麻果0.9克。 1月8日中午,陆文林、陆元芳携带运回的冰毒至合肥市和平路华联超市门口准备交给杨杰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从陆文林身上和租房处查获上述毒品和电子秤、透明塑料包装袋等物品。当日晚,公安机关又抓获欧阳,当场查获K粉0.5克。
·杨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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