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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一年后贼心不死又伸手

安庆晚报 2015-11-04 12:02 大字

 

本报讯(何舟

 

汪涛

 

卢向波)枞阳男子左某某自18岁便走上犯罪道路,开始入狱服刑,先后四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服刑时间累计19年。2013年,左某某因盗窃被庐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4月刚刚刑满释放。然而,出狱后的左某某又干起了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行为。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逐渐走入了千家万户。由于疏忽大意,很多司机将私家车当作储物箱、保险柜,随意放置现金、烟酒等贵重物品,车内物品被盗案件时有发生。今年8月份以来,桐城警方接报的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就达数十起。

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因发案时间不固定、作案目标随机性强、作案工具就地取材,从而给案件侦破带来难度。面对疯狂的盗贼,桐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展开侦查工作。正当案件侦查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之时,8月27日凌晨,桐城市居民陈某的轿车玻璃被砸,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一名携带烟酒的可疑男子。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开展到达案发现场,将嫌疑男子一举控制。

经调查得知,男子左某某系枞阳县人,单身一人,常年在庐江县城租房或住宿小旅馆。经民警查证,左某某自18岁便走上犯罪道路,开始入狱服刑,先后四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服刑时间累计19年。2013年,左某某因盗窃被庐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4月刚刚刑满释放。

面对如此劣迹斑斑的嫌疑人,审讯异常艰难。犯罪嫌疑人左某某到案后,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一直辩称自己随身的烟酒是在路边捡来的。在民警的追问下,左某某大多时候选择沉默不语。为查明事实真相,民警立即调整思路,数次往返枞阳、庐江等地,围绕犯罪嫌疑人左某某的活动轨迹、随身赃物来源和特征、受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以及现场视频资料等,开展了大量走访调查工作。经全力调查,警方锁定左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29日,左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左某某被执行逮捕后,民警仍不放松攻势,继续加大对其审讯力度。10月28日,几经努力,犯罪嫌疑人左某某自知抵抗无用,如实交待了自己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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