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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告子增加赡养费

安徽法制报 2015-05-08 19:43 大字

75岁的钱老汉和刘大妈系夫妻,共生育4个儿子,分别叫钱一、钱二、钱三、钱小,其中钱一、钱二和钱三系钱某养子,是1974年随刘大妈改嫁到钱家,由钱老汉抚养成人的,钱小是老夫妻俩结婚后生育的,4人现都已经成家立业。 2014年以前,老夫妻俩与4个儿子约定由4个儿子每年承担200斤大米(折合人民币400元),2014年,因为老夫妻俩年老体弱,经常生病,4个儿子给的赡养费远远不够维持两人生活日常开支及医药费用,所以老夫妻俩要求4个儿子增加赡养费,但多次联系村委会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老夫妻一纸诉状将4个儿子告上了庐江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分别找到了4个儿子进行谈话,同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经了解,三个大儿子不是不愿意给生活费,只是老人太偏心。因为钱小年龄小,成家比较迟,老人与钱小居住的时间长,而最近老人的老房屋将被政府拆迁能获得一套房屋,但老人只愿意将房屋给钱小,所以引发其他3个儿子不满,这3个儿子认为如果房子只给老小就不参与赡养,为此发生纠纷。通过深度了解到的这些情况,承办法官与庭长商量准备与村委会一起联合做调解工作,遂分头与两个老人和4个儿子联系,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赡养是法定义务,老人的合理生活费和医疗费在无特殊情况下应当由4个儿子平均分担,老人拆迁房问题与赡养问题并不直接相关,老人也承诺暂时不考虑房屋的分配问题。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实地调查和电话沟通联系,在村干部的有力支持下,日前,老夫妻与4个儿子达成赡养协议,综合考虑两个老人其他收入情况,4个儿子愿意每人每年将赡养费增加至1000元。父子关系再次恢复如初。·张传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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