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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食管癌只掏7500元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将推行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制度 9家医院启动试点

安徽商报 2014-09-05 07:27 大字

[摘要]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将推行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制度 9家医院启动试点

从9月份起,安徽省将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行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制度,将181个病种列入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范围,患者费用最高可报销八成,在9家县级医院开始试点。昨天,省卫计委公布安徽省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按病种付费指导方案。

住院费最高报八成 不设起付线

方案规定,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确定为70%。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本地实际可上下浮动5~10个百分点。但不能低于现有实际补偿比。

患者规定的自付比例原则上为30%,可上下浮动5~10个百分点,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但不能高于现有的自付比例或金额。

比如,食管癌手术的定额标准是25000元,新农合基金可支付17500元,患者只需付 7500元;若上浮10%,则最高可支付20000元,患者只需要负担5000元。

同时,按病种付费,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目录限制,不设起付线。

患者交住院费 只需交自付部分

据介绍,试点县级医院包括:庐江县医院、太和县医院、天长市医院、桐城市医院、怀宁县医院、宁国市医院、庐江县中医院、太和县中医院、天长市中医院。方案规定,各试点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病种数为5~80个,其中包括至少5个以上的产科病种。

办理住院非常简单,患者只需要携带参合证 (或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试点县级医院就诊,医院审查患者参合身份与实际年龄,对符合按病种付费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标注“县定临床路径管理且按病种付费”类别。

患者只要按照按病种定额标准以及规定的自付比例预交住院费用,出院时,一律实行即时结报。患者按当次住院实际医疗费用以及规定的自付比例,结清个人自付费用,其预交的住院费用多退少补。 记者 汪漪

◆政策延伸四种特殊情况补偿方式

●主要疾病诊断或主要治疗方法等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原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原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患者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各种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

●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定额标准×2)的,其超过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试点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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