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策落实让农民满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状况调查
[摘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状况调查
安徽省农机协会会长 郭子超
蒙城县、濉溪县、庐江县在2004年被列为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县,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序幕由此拉开。当年,笔者便来到上述三个县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了“低门槛、普惠制、扩机型、选重点、尊民意、重引导、定项目、配经费”的建议。
八年后的今天,为深入探究现行补贴状况,笔者故地重访,进行调研。
购机补贴:为农机化发展助力加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引导和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而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首先应是解决粮食生产机械化。
在实施购置补贴前,小麦收割主要靠小四轮拖拉机和割晒机,大型联合收割机不足百台,一个夏收季节十几天才能完成。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联合收割机成了农民的抢手货。在八年的补贴政策推动下,三个县的联合收割机已发展到每县6000多台,小麦收割全部实现了机械化,3-5天就能完成。紧接着,各县向纵深发展,由收获延伸到播种,目前三个县的小麦机播面积已超过40%。在紧靠长江的庐江县,则重点发展水稻收割机,眼下正对育插秧机械下功夫。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收获机械发展如此之快,一个重要原因是所有联合收割机都参与跨区机收作业。所以三个县的人都说,“国家补贴了农机,农机富裕了农民”。县农机部门认为,实现机械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购机补贴政策缩短了这个过程,使主要农作物生产的关键环节较早地实现了机械化。
购机补贴政策是促进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政策,也是指导农机化健康发展的政策。
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购机户由多变少,农机结构整合升级、优化,机械由小变大。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大中型拖拉机与小型拖拉机的比例为1∶10,大拖拉机有的超过100马力。大拖拉机数量迅速上升,小拖拉机数量急剧下降,割晒机则全部被淘汰。在一个村,只要有几个农机大户,其他农户就不再购买机械了。调查发现,这种发展趋势将成为必然,增减得体,进退相宜,完全符合农村的生产条件、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
农业机械发展方向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机的经营方式。当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和水平时,当农时劳力外出打工,农民种田感到力不从心,迫切要求社会化服务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双重推动下,各种类型的农机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蒙城县有44个农机合作社,濉溪县有17个农机合作社,庐江县有22个农机合作社,每个县还有上万个农机大户,这些农机合作社大多又是在农机大户的基础上成立和发展起来的,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机械多、机型大,对内承包土地,对外开展服务,并接纳流转的土地。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几乎承担了当地所有农田耕耙播收任务,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农村谁来种田的问题,又加快和推动了科技兴农的步伐,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基础。笔者与农机合作组织负责人和种粮大户座谈时,他们表示,为使机械一直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机具每二三年就要更新一次。
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使机械、技术、劳力、土地各生产要素有效配置,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形成了一种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的态势,促进了农机结构的整合升级,这种整合升级又促进了集约的良性循环,既从根本上避免了农民家家户户购买农机,又解决了种田农户“无机无牛无劳力”的困难,还使农机充分发挥了作用,成为农机化发展的潮流和方向。
县农机局建议:简化程序 简政放权
座谈中各地普遍反映,购机补贴政策经过多年的实施推进,不断调整、完善,已基本符合农村实际,但要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则仍有改进空间——简化程序成为农机部门和农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农民反映,现在的补贴程序繁杂,农民为享受到一台国家补贴的拖拉机,从申请登记到把补贴办下来,需申报验证、抽签登记、选机购机、新机入户、接受核查等七八道手续,要到县里跑四五趟。如果按照今年安徽省先购机后补贴的要求,也只是减少了抽签确认这一道手续。对此,农民要求一站式服务,一次解决问题。
一项政策的执行,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购机补贴政策牵涉到农村千家万户,农机部门要把这件事办好,就要继续调整政策,调整的重点是简政放权。各县认为,部、省两级应从宏观上制定和调控政策,如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类型、制定补贴额度等。把购机补贴的操作权下放到各县。比如县里可以根据农机发展方向和重点,确定每种机型的补贴额度,主要作物、重点环节多补和先补,其它机具酌情补;同时把结算权下放到县,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农机部门签发的购机补贴确认书拨付补贴资金,使结算相对简单、快速。
在调查中,各地对差额购机还是全额购机意见不一。一种意见主张全额购机,由财政将补贴款直接打入农民一卡通账户。这样既便于管理农机经销企业,又让农民直接感受到政策的温暖。另一种意见则主张差额购机。他们认为,对大多数农民来说,购买昂贵的大型机械,融资较困难,农民普遍不愿求人,能少借钱就少借钱,差额购机让经销商为农民分担压力,解决农民的眼前之忧。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理由,但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想把购机补贴工作做好。笔者询问几位农民赞成哪一种办法,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差额购机好。调查认为,对一些有争议的做法,不要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宜差额则差额,宜全额则全额。尊重农民的意愿,具体方式由县里确定和操作。
在调查中,各地还反映,今年安徽省实行的“先购机后补贴”的做法很好,各地都表示欢迎。但他们认为,实行这项政策是在完全普惠的条件下才能操作,如果不能完全普惠,比如农民先购买了机具,县里的补贴资金用完了,把风险留给农民,可能会出现许多不安定的因素。如果政策能明确购机补贴经费可以滚动使用,当年补不到来年优先,就会让农民彻底放心,各县也好操作。
谈到放权,各县认为一些统一性政策捆住了县里的手脚,部、省要求各县执行政策“不走样”,这样就显得政策没有灵活性,各县不敢创新,他们说,希望上级相信县级农机干部,“上面放点权,下面就活了”。 2009年,庐江县有6户农民要求购买久保田收割机,根据当时政策规定的补贴额度,资金仅够补贴5台。但6户农民互不相让,又不同意抽签,事情出现了僵局。结果农民自己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5台收割机补贴指标由6户农民平均享受。该县农机局长徐经良认为,补贴工作权力小、责任大,补贴额度降低与上级要求不符,采取均摊又是“农民接受的办法”,当即拍板,结果皆大欢喜,把复杂的问题用简单的办法解决了。调查认为,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能动性。购机补贴政策来自实践,还应该回到实践中去检验,不断扬弃发展中的政策,才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本。
各县还反映,今年农民的购机量与往年相比明显下降,特别是收割机。他们分析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增多,社会化服务形成气候,那些可买可不买的农户因为服务有保障就不再购机。二是像联合收割机这类机械已趋于饱和,即便参加跨区作业收入也不如以前。三是农民反映今年的补贴额普遍下调等。有农民同时反映,购买大型机械与购买小型机械的补贴手续一样,程序不少,一台植保机械或排灌机械补百十元,农民觉得到县里跑几趟不值,便放弃了补贴。各县农机局因农机补贴工作量大、任务重,而工作经费太少,建议从购机补贴经费中按比例切出一块给农机局作工作经费,以加大为农民服务的力度。
农民要求:希望解决建机库的用地
在这次调研中,农民反映最多、最集中也是最迫切的问题是要求解决建机库用地问题。现在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都拥有几十台大型机械,一台就价值十几万、二十几万元,这些机械无处存放,农民十分犯愁。农民爱机如子,看到机械在烈日下暴晒,特别像插秧机之类的机械,有许多塑料件极易老化,经不起风吹日晒。他们迫切地想为机械建机库,却又解决不了建机库用地问题,因此各地农机合作社普遍要求,给点政策,划拨点土地,让农业机械有个安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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