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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冲动打伤邻居法院根据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判缓刑

安徽法制报 2012-05-15 23:20 大字

[摘要]法院根据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判缓刑

本报讯 只因邻居的车辆停放在自家进出通道上,庐江的张琰(化名)便大打出手,在将对方送进医院的同时,也将自己推向了被告席。 5月9日,记者获悉,庐江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采信了当地司法部门递交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并限令于5月15日前到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今年1月24日,张琰和父母到亲友家串门,酒足饭饱回到自家门口时,看见邻居冯平(化名)的私家车正好停在自家的进出通道上,妨碍出行。在酒精的作用下,一时情绪激动的张琰怒气冲冲地找到冯平,并与其发生争执,到最后演变成两个家庭的骂战。人群推搡中,张琰一拳打中冯平面部,导致对方面部鲜血直流。后经医院检查,冯平眼部受伤,并经法医鉴定机构认定为轻伤。张琰因此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3月,该案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4月16日,庐江县法院向司法局发出社区影响评估委托书,对张故意伤害一案进行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以决定是否可以适用社区非监禁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石头司法所对张琰所属的社居委进行了调查,并走访了其左邻右舍,后得知张琰平日里家庭生活比较幸福,与邻里的关系也较为和睦,此前并无犯罪前科。此次涉案犯罪行为属典型的冲动型犯罪,事后其也后悔不已,且积极赔偿了冯平医疗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冯平也对他予以了谅解。

据此,石头司法所制作了建议对张琰适用社区非监禁刑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经庐江县司法局审核后送交该县人民法院,并最终被采纳。

(王正茂佘瑞明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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