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一初中生救人未果英勇献身,专家忠告——未成年人更应见义“智为”
最近,中学生林果为救落水同学英勇献身的事迹被安徽省有关部门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十佳事迹之一。林果生前是庐江县万山镇长岗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在学校老师和同学都在深深缅怀林果及落水同学之际,日前,有关专家就此事件提出了忠告:提倡见义勇为,更提倡见义“智为”。
2009年7月1日,长岗中学放假,林果和同班3位同学在村里玩耍,4人行走至一水塘边,同学方杰提议下水游泳,其他3人不同意,并劝阻方杰。方杰不听,跳下水塘后,很快下沉,并大声呼救。站在岸边的林果,连衣服都没脱,迅速跳下水,原本水性就不好的他,在水里扑腾了几下,也迅速沉入水底。当派出所民警和村民赶到水塘边时,方杰和林果都不幸溺亡。
林果身体弱小,水性不好,可在同学面临危险时,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结果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林果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可是林果关键时刻只知勇为,却没“智为”。像林果一样,遇到突发事件时,因未做到“智为”而献出宝贵生命的未成年人并不鲜见。专家指出,林果没有“智为”,这也与学校、家庭缺少这方面的教育分不开。采访中,林果的父母告诉记者,他们平时从没有告诉过林果,面对突发事件该如何“智为”。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村民储小青介绍说,她儿子在当地一所中学读初一,平时和丈夫在教育孩子时,只是强调在学校要好好学习,多做好事,不要和别人打架。至于遇到突发事件如何处理,作为家长她也不知道这方面的知识,只是希望孩子勇敢一点。
面对突发性事件如何“智为”,家长忽略了,学校也遗漏了这一课。长岗中学校长就此问题坦承,他们学校平时比较注重道德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尊老爱幼,别人有困难时,要献出爱心,主动帮助。至于在危急时刻,如何“智为”,学校教育得并不多。太和县坟台中学校长说,他们很重视安全教育,每年花很多时间用在这方面,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不随便下水游泳,如何防病,遇到车辆如何避让等。至于遇到歹徒逞凶、他人溺水等突发事件,学校只是要求学生不要盲目“勇为”,不过具体该如何处理如何“智为”,学校老师讲得不多,更没有组织学生演练过。
青少年该不该见义勇为,如何既“勇为”又“智为”呢?安徽大学社会学系王云飞教授就此问题谈了看法。他认为,见义勇为精神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时代不能缺失这种精神。别人遇到危险,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这也是道德高尚的体现,应当提倡,但是,更应提倡见义智为。当前,很多中、小学缺少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一旦遇到突发事件,不知所措,不知怎么处理,一般会出现激情反应,自己没有能力抢救,却勇敢地冲上去。中、小学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智力、经验不足,能力有限,如果不顾自身条件英勇救人,他们有“勇”无谋和有勇无“力”,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造成无谓牺牲。就像林果一样,游泳技术不好,见到同学溺水,不多加考虑,就跳进水里,不但没有救上同学,还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在今天,提倡“见义智为”更具时代精神,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中,生命权始终是至高无上的,没有生命作为依托,其它权益也就无从谈起。我们要关注生命、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因此,提倡“见义智为”,不但不会弱化“见义勇为”精神,反而更能体现人文关怀,彰显社会进步。
王教授说,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别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我们不能见义不为,能力有限,又无法见义勇为。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见义智为呢?这就要求学校、家长平时要教育学生,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向周围人求救,拨打110求救等。同时,学校还应该开设如何“智为”这一课,可利用录相、演习等多种形式,长期训练学生,这样,学生才能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学会保护自己,以及用智慧救助他人。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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