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余平方米违规养猪场被拆除
[摘要]蜀山年底前将关闭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
5月8日,在小庙镇小蜀山村,总面积达4500多平方米的3家养猪场被拆除。记者获悉,小庙镇禁养区内剩余养猪场,将在今年年底全部拆除完毕。
还居民“青山绿水”
5月8日上午,记者跟随小庙镇政府有关人员来到小蜀山村养猪场拆迁现场。记者看到,这些养猪场离村民的房屋仅有一条马路之隔,环境脏乱,令附近村民苦不堪言。
小庙镇四十埠村民周振华表示,以往走到附近,只能捂着鼻子通过。“猪舍里的猪粪还容易滋生蚊子传播疾病,对自己和家人生活都造成了困扰。听说要拆迁,我们都很高兴,空气是钱买不来的。”
小庙镇党委委员高飞告诉记者,梳头河、苦驴河、小蜀山支渠等都流经辖区。尽管经过一定处理,但粪水直排还是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许为翠是其中一家养猪场场主,拆迁前,她提前将198头猪卖了出去。她坦言,“尽管对养猪场也挺有感情,但是拆小家为大家,为了大家的生活环境,我们全力支持拆迁。”
此前,镇政府与养猪场场主多次进行协调、沟通,并对猪提前进行转场、清运。当天上午,随着挖掘机进场作业,臭气熏天的养猪场轰然倒地。当天,共拆除3家养猪场,面积达到4500余平方米。养猪场拆除后,土地将被恢复原貌,还居民“青山绿水”。
禁养区内养殖场年底将全关闭
根据计划,今年年底前,蜀山区将关闭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并要求拆除生产管理用房、养殖圈舍及附属设施。禁养区以外区域全部划为禽畜养殖限养区,限养期至2018年底,限养期结束后,限养区内全面禁止规模和专业禽畜养殖。
今年蜀山区调整划定了禁养区,具体为苦驴河、梳头河、滁河干渠、大蜀山分干渠两侧500米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井岗镇政府、南岗镇政府、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全域;蜀山区西部新城核心区30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庙镇小蜀山村贺老家等16个村民组;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据悉,小庙镇从4月份开始启动养猪场关停拆迁工作。为了维护养殖户权益,所有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走,招投标确定评估公司,完成实物登记认证工作,经场主签字确认后,进行复核、公示,成为下一步发放补偿款的依据。
养猪场拆了,养殖户怎么办?记者了解到,蜀山区对养猪场场主给予转场、关停、拆迁补贴。为了让村民生活平稳过渡,除了对证件齐全的规模养殖户应补尽补,对于无证规模养殖户,如主动申请关停并实施拆迁的,也将参照标准的95%获得各类补偿。占长乐 朱琛琛 孙雨静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李京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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