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守约定土地被“没收”
[摘要]合肥开出今年首张土地“没收单”
据江淮晨报7月4日报道(宋菊芳
余佼佼)
开发商没钱不签合同或者不付土地首付款而违约的,将被收回土地。近日,肥西县明确公布,将收回两宗违约开发商竞买的土地,同时没收竞买保证金。这也是合肥今年开出的首张土地“没收单”。
合肥成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以现场竞价方式取得位于上派镇肥光路西侧、卫星路北侧的地块,宗地出让面积50.199亩,成交价为224万/亩,出让土地价款计11244.5760万元。
按约定,该公司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即2010年5月31日之前)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但该单位未能按时履行合同规定。为此,国土局于2010年6月7日下达了限期5日缴款的通知,但该公司至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首付款。
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肥西取消了合肥成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300万元,暂停其在肥西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
而安徽百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以现场拍卖方式取得位于小庙镇合六路南侧、王拐岗砖厂东侧地块,宗地出让面积3.264亩,成交价为191万/亩,出让土地价款计623.4240万元。但在限定期限内,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土部门取消安徽百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50万元,暂停其在肥西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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