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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博望区检察院实行“小院大部制”——三年一望满眼春

安徽法制报 2015-12-10 12:15 大字

12月1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挂牌三周年。三易寒暑,这个当初仅有18名干警,账户上区区20余万元,6辆旧汽车,租用办公场所的新生小院,筚路蓝缕,以其独具特色的“小院管理模式”,缔造了精彩的开局。

整合监督职能“大刑检”

建院之初,该院公诉科只有两名干警,侦监科和民行科分别只有一名干警,每遇出庭、提审就要锁门,群众上门找不到人,遇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科室无法开展讨论,无法形成科室意见。为此,该院将三个科室统分结合,形成了“大刑检”模式,公诉、批捕案件由“大刑检”人员参加研究讨论,确保案件的质量。同时还在侦监、公诉两部门间实现了阅卷笔录、审查报告、卷宗材料的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劳动,提高了诉讼效率。三科室干警经调配可以办理“大刑检”内其他科室的案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该院还制定了办案效率评查规则,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公诉部门内勤组成的案件评查小组,根据案件的疑难程度,将案件划分为普通、疑难、重大疑难三类,确定公诉人在相应办案期限内结案并定期对办案效率进行考核。

三年来,该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2件294人(公安机关141件261人,该院自侦部门21件23人),依法提起公诉137件193人,抗诉1件1人;做出不起诉决定5件9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法院已审结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100%。

集中侦查力量“大自侦”

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大多以快制胜,在侦破案件过程中往往需要内查外调同时进行。该院为解决自侦部门人少的“瓶颈”,确立自侦工作举全院之力的工作思路。一方面,自侦部门的案件突审、取证工作,由反贪局或反渎局经验丰富的侦查员与其他部门的青年干警共同组成办案组,既弥补了侦查力量不足的问题,又锻炼了青年干警,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各部门围绕反贪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将侦查一体化落实到全院每个部门。

针对辖区农业人口多、私营企业多、案件线索少这一特点,全体干警多方寻找案源,并从博望OK论坛的一条社会舆情中敏锐地捕捉到职务犯罪的线索,一举挖出博望社区原书记吴某等人4起职务犯罪案件,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与此同时,在全市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行动中,自侦部门积极协助市院,先后承办上级院交办的含山县招商局原局长吴某某受贿案、郑蒲港新区规划局原局长晋某某以及和县公安局副局长车某某徇私枉法、受贿案。该院立案侦查的尚某某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是马鞍山市乃至全省查处的首例该类型的职务犯罪,在辖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该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5件2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1件23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案件25件27人,其中50万元以上大案3件3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人均办案率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真正做到“大自侦有大效应,小院也能办大案”。

统筹服务保障“大综合”

政工科、办公室、行装科、案管办、技术科共有4名同志,却要负责与上级院9个部门业务对口,担负着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宣传、信息、人事、党建、检委会、财务、档案、技术保障、教育培训、案件流转、机要保密等13项主要日常工作。面对事务繁多现状,他们创新了“一人多岗、一岗多角”的工作模式,对内打破科室建制,把各项职能按照强度和内容合理分配到4名干警头上,同时为每个岗位安排AB角,并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检务保障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坚持对检务保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更新检务保障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由行政管理向科学管理模式转变,使检务保障工作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服务更加专业化和人性化。

三年回望,满眼春色。“小院要有大作为”的奋斗目标已然硕果累累。三年期间,各类案件人均办案比例居全市基层院之首,居全省同类基层院前列。 2013年、 2014年连续两年在马鞍山市检察院年度考核中,人均办案综合排名居全市检察院第一名,连续两年获得马鞍山“先进检察院”称号,反贪局被授予集体三等功。 ·本报记者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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