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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速构建“信用安徽”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试点示范建设成果显著

安徽日报 2015-12-29 15:35 大字

(一)合肥、芜湖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加快推进

打造信用合肥 优化发展环境

自2003年以来,合肥市以“信用合肥”建设为抓手,在信用制度设计、征信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应用和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自获批成为全国首批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合肥市制定实施《合肥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拉高标杆、创出亮点、形成经验为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逐渐成为社会广泛共识。

以加强顶层设计为重点,推进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在“信用合肥”开设“红黑榜”发布专栏,定期发布“红榜”、“黑榜”信息30余批次,涉及企业法人、自然人信息三千多条。制定实施《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意见》,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公管局等多部门协作,实施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禁止其参与政府、国有、集体性质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惩戒内容,使失信被执行人受到更多的限制。在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的招投标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等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失信企业在项目审批、融资、贷款、招投标等多方面给予严格限制。

以广泛深入发动为重点,推进诚信创建及教育引导活动。组织开展诚信集中宣传、诚信宣传季等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积极开展“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纪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诚信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

以共建共享为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合肥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建设统一覆盖社会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该平台将打破“条块分割”,通过归集、交换、共享合肥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行政与社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促成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并依法有序向社会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以示范创新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合肥市在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管理、招投标管理、财政资金申请、企业债券发行6个重点领域,在高新区、巢湖市、长丰县3个重点区域开展信用试点示范,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环境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方面诚实守信,自觉摒弃失信行为。

下一步,合肥市将着力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合肥市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为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等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加快建设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手段创新政府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三是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加强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及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四是积极创造信用服务需求,加快培育、引进和规范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信用服务业务。五是加强信用建设交流合作,在信用信息征集、产品应用、制度保障、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等方面,探索开展跨区域信用合作。

创建信用芜湖 营造诚信氛围

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2015年5月,芜湖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同时,将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各项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建立专项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

基础支撑体系初步建成

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信用芜湖”网站于11月底上线运行,实现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归档、交换、共享等应用功能,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管理功能和信用信息定向查询、信用信息核查、异议处理、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功能。依托市政务信息数据库整理和沉淀的154个数据来源、44.2亿多条数据,同时通过加大市直各单位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力度,多渠道征集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数据414万条,建立信用记录。

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按照国家发改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示范城市创建任务。“7天双公示”已覆盖市直39个单位,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3万条,并将于2016年1月起延伸至县区和驻芜单位,实现市域全覆盖。信用记录查询和应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以及法人信用承诺等相关制度已经过多轮研讨,将于年底前正式印发实施,着力构建“守信得益、失信受限”的诚信氛围。召开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动员会,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启动覆盖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工作,通过公开发布诚信“红黑榜”名单、在人流密集路段LED广告屏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以南陵县为试点地区,探索以信用服务“三农”发展的可复制推广经验。

通过对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有效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监管和服务效率。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通过对4批共计256个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和联合惩戒,极大地提高了相关案件的办结率,相关被执行人的主动性和配合度显著提升。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试点先行加快构建农村信用体系

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提出的专项工程。

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业行业主管部门之一,同时也是国务院征信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双牵头单位之一,人民银行建设和管理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最重要和核心的基础设施之一,其接入和服务的机构已不断延伸到各层次的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经济领域。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更多的人需要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金融新业态发展不断催生新的信贷和征信服务需求,征信制度的不断完善也为中国征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征信体系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上不断创新,为更多群体得到融资便利提供帮助。人民银行适时开展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于逐步建立完善适应普惠金融发展要求的征信体系,将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近年来,在政策鼓励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内市、县两级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安庆、六安、淮南、阜阳等市积极先行先试,取得较好试点经验。截至目前,以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为主,全省部分县(市)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依托各市、县建立的农村信用信息平台,采集农户信息达316万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2000户,已录入各类平台农户达297万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1200户。下一步,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准备用3年时间,实现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覆盖”。

(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各显特色

大数据引领建筑业监管变革

为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省住建厅开发并运行了“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住建部和兄弟省市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部分省份复制和推广。

平台建设的基本思路是:“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即以工程项目为主线、以“四库”建设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目标,建立贯穿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质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质量安全检查信用评价、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关键材料检测、垂直升降机械管理等15个子系统。目前,平台已建成“四库一平台”,即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和一个协同工作管理平台。其中,信用库由监管人员日常检查生成,记录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行为,并自动生成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目前有信用记录23743条。

平台推动了改革进程。改革审批制度:平台提供真实、全面的数据,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平台实现了工程建设各环节全部业务留痕、责任可以追溯,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行为决定市场:政府监管人员对项目现场情况实行量化打分、记录,并实时上传到平台,直接形成企业信用排名,即“行为形成信用”。目前,芜湖、蚌埠、铜陵、六安、滁州等市已经试行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在招投标中,逐步实现“信用决定市场”,从而建立了“今天的行为决定明天的市场”的机制,有利于提升行业治理能力,规范市场秩序。硬化制度约束:平台把行政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以及工程项目现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嵌入信息系统,“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人为操纵。

诚信激励 失信惩戒

安徽省地税局坚持实施分类分级服务,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氛围,大力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科学评价和记录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级别。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印发 《安徽省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共同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开发专门软件,确定82项评价指标,逐年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制定省级、市以下地税机关公布案件信息的标准,区分偷、逃、抗税等不同类型,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栏,同时在全省市以上地税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开展税收不良记录认定工作。针对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等环节多次发生或者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章行为,记录为税收不良记录,夯实税收信用管理和税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基础。

二是公开共享信用信息。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每年4月,通过主要媒体和地税局官方网站公布全省A级纳税人名单,并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自行查询服务。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制度。在全省市以上地税门户网站,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栏,及时发布披露涉税信息。截至目前,安徽省已公告黑名单共28户。认定税收不良记录。在安徽地方税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不良记录认定功能。在风险管理平台中增设不良记录考核指标。现已认定不良记录纳税人1638户。传递共享纳税信用信息。配合省发改委“信用安徽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向发改委、工商局、银行等部门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三是建立完善激励惩戒机制。推进“税融通”。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对诚信纳税企业信用贷款规模,缓解诚信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年来累计发放“税融通”贷款近400亿元,惠及诚信企业2000多家。激励诚信纳税企业。对纳税诚信企业提供办税 “绿色通道”,依法放宽发票领用限额,推出“延时服务”、“一对一服务”等服务措施。依法惩戒失信企业。对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当事人出境;通知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限制当事人担任企业特定职务;提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使用,由执行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安徽省工商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着力构建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信息公示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省工商局以全省企业法人库为依托,于2014年10月1日前建成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与全国联网。系统上线以来,运行稳定,累计点击量共5.95亿次,平均日点击量约97.5多万次。

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一是顺利开展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工作。2013年度,全省市场主体年报率达92.54%。 2014年度,全省市场主体年报率达92.70%。二是全面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抽查、企业年报信息抽查试点和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累计随机抽取26263户企业进行检查。

加快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完善顶层设计。制订了《安徽省工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安徽省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从顶层规范信用管理工作。

公示信用信息。截至11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公示行政处罚案件8415起,按规定累计将7297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其中已有3705户企业在主动履行了公示义务或及时纠正错误后,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实施信息归集。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系统将各级人民法院提供的2074户企业3861条司法协助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截至目前,省工商局已累计向省质监、税务、发展改革等部门提供企业注册登记和执法案件信息752万条,接收住建、人社等部门提供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418条。

实施联合惩戒。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各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工商总局提供的全国吊销企业信息记载于系统中,在市场准入环节对相关失信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进行严格限制。今年上半年省工商局先后与省粮食局、省农委联合发文,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并初显效果。省第五批创新、创业人才 “百人计划”审查工作和2014年度全省民企“百强民企”评选等,都充分借鉴和参考了企业信息公示内容。据了解,在安徽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P2P融资、政府招投标等方面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合肥市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芜湖市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全省工商系统举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讲。

“安徽好人”引领道德建设新风尚。

税务系统与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开展“税融通”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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