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制能否理清社区职能“这本账”
近日,安徽省出台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要求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有关单位进入社区的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和分级审核,明确社区应有职责,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 本报记者 汪国梁 实习生 张峘
不是政府机构,却承担政府不少职能
1月13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文博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工作站站长肖金玉,一直忙着联系工商和公安等部门,协调打击小区内传销窝点的行动。打击传销本来由街道打传办牵头组织,但考虑到社区对情况更熟悉,去年文博苑社区所在的笔架山街道,将这项工作改为社区牵头。
“我们虽然不是政府机构,但却承担不少本属政府部门的职能。”肖金玉粗略估算,文博苑社区的职能有近200项。除去一些直接面对群众的服务管理事项外,有些职能实在令人莫名其妙。“比如我们曾给居民开过夫妻关系证明、父子关系证明。来开证明的居民说是派出所需要。 ”肖金玉纳闷,派出所作为户籍管理机构,一查便知亲属关系,为何还要社区出具证明。
有居民打算在小区开小卖部,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工商所要求先到社区开张同意开办的书面说明。肖金玉认为,这种说明虽于法无据,但一旦有居民投诉小卖部扰民,工商所便可推卸说已经过社区同意。
更有甚者,二手房过户手续中也涉及需要社区盖章的环节。合肥市蜀山区新华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张保仔告诉记者,辖区有居民买卖二手房,房产管理部门不给直接过户,要求先有社区盖章表示同意。 “我们很为难。盖章吧,没有规章制度赋予我们这个职能。不盖,老百姓就指责我们不作为。 ”张保仔无奈地说。
一些临时性任务,占据社区干部不少精力。张保仔前些年考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对口经济方面事务的他,曾在经济普查中负责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业产值和税收等各项指标统计,为此不得不突击学习相关业务技能。
划出明确界限,避免随意增加负担
职能庞杂、负担沉重,行政性事务过多,对社区服务居民的效率造成相当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区就相当于一级小政府,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在社区都有对应负责的工作人员。平常各自承担对口部门交办的事务,遇有突击性任务就一齐上阵。 ”肖金玉表示,文博苑社区常住人口2万余人,社区工作人员12人,应付日常事务和政府部门临时交办的任务已很紧张,很难有精力开展自治、主动服务居民。
要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减负”势在必行。 “关键是要理顺职能部门和社区关系,明确社区应当承担的职责。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负责人表示,省级层面出台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有助于避免将属于有关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随意下达到社区的现象,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哪些事务可以进社区? 《意见》划出明确界限,主要包括就业、救助、养老、卫生计生、文体和安全等六大类公共服务事项,此外,法律、法规明确赋予社居委的职责,以及党和国家政策明文规定进入社区的工作等,也属于准入范围。
“社区与居民直接接触,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工作,社区责无旁贷。”马鞍山市雨山区明渠社区党总支书记秦承芳表示,政府下派的事务中,不少与惠民政策有关。找准行政职能与服务群众的结合点,既能让辖区群众满意,也可获得政府对社区建设的支持。
事实上,不少地方对于社区应当承担的职责都曾有过规定,但多流于笼统。 “哪项是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或者工作站应当承担的职责,哪项不是,规定明确才好操作。 ”张保仔表示,列出清单后,再遇到职能部门在办事过程中随意要求居民到社区开证明的情况,便可照章说明,给群众解释得清楚明白。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 ”即便实行严格的准入制,需要社区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事项仍然较多。一纸准入清单,显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力量不足、负担过重的难题。只有在“减负”的同时,强化基层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才能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目前,不少地方社区工作经费由街道办统一管理。以文博苑社区为例,街道办每月拨给5000元经费作为日常办公所用。有临时性任务时,根据需要拨给相应经费。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应当成为普遍原则。此次出台的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规定,凡依法且工作需长期进社区,并在社居委设置机构的,准入单位应负责工作人员办公经费或给予资金补助。短期或临时进社区的,准入单位应派出工作人员或根据工作量下拨工作经费。
尽管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多个部门,但社区通常将服务窗口归并运行。 “不仅是窗口,准入单位配备到社区的各类工作人员、办公设施设备等,都应充分整合,由社区统一管理进入的项目,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效益。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安徽省多地推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撤销街道办、成立大社区等形式,减少管理层级,实现服务管理资源下沉、重心下移。随着改革的不断拓展和深化,基层资源不足的问题将会得到更好解决。
整合资源的同时,还应充分发动群众,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领域,一些地方成功探索出通过村民理事会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在城市社区,也应积极尝试居民理事会、业委会等载体,充分发挥居委会在居民自治方面的应有作用,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在共建共享中缓解社区负担过重的压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省社科院专家王开玉表示。
·街谈巷议·
明确角色定位走出“减负”怪圈
■ 汪国梁
社区干部常被人们称为 “小巷总理”。这个称呼正是社区职能包罗万象的生动写照。无论是柴米油盐还是针头线脑,无论是东家长还是西家短,都在社区干部操心烦神的范围之内。
社区职能庞杂繁多,其大背景是社会治理领域的深刻变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社会治理相应转型,众多“单位人”成为“社会人”,此前许多由单位履行的管理职责,转移到社区。许多曾经由单位为个人开的证明,现在由社区开具,即是直接体现。
公共服务和管理的精细化,是造成社区职能不断增加的另一原因。当前社区干部所承担的事务中,很大一部分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如社会救助的排查、申请受理,老年证的办理等。作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一线,社区在衔接职能部门与服务对象上,有着难以替代的作用,是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
一些职能部门的“懒政”思维,加剧了社区职能扩张的现象。如某地发生因窨井盖破损而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后,有政府部门要求社区对辖区内所有窨井盖排查、编号,负责窨井盖的安全检查。窨井盖通常有明确的埋设单位,理当“谁安放、谁负责”,职能部门则应负起监管、查处之责,随意推给社区,显然不合理。
改变社区负担过重的局面,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角色定位,让自治的归自治,让政府的归政府。必须下沉到社区的政府服务事项,可通过设立工作站等方式实现。同时,结合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防止职能部门随意推卸责任,向基层加派不合理的任务。社居委属于群众自治组织,应充分发挥其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走出社区负担“越减越多”的怪圈。
·延伸阅读·
六类公共服务事项准入社区
安徽省 《关于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明确准入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社区就业服务。如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登记,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低保救助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
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管理,开展医疗救助,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等。
社区养老服务。健全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助等服务制度,加强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
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持政策等。
社区文体服务。建立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加强对社区广场、演艺厅、棋牌室、网吧等文化场所监管,开展社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等。
社区安全服务。构建群防群治网络。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打击“黄赌毒”和传销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等。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建设民生工程文化墙,图文并茂,用百姓生活场景普及政策知识,吸引路人目光。
何希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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