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七名村妇打伤三位民警因妨害公务获刑
[摘要]因妨害公务获刑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敬元记者 李进)巢湖市公安局民警在正常执法时,遭到7名村妇的撕扯和暴力抗法,导致3名民警受伤。昨日,记者从巢湖市法院获悉,7名妇女因犯妨害公务罪,都被判刑。
去年7月18日10时许,巢湖市公安局苏湾派出所3名民警身着警服持传唤证,到苏湾镇书面传唤苏某。当时因苏某正在接受某电视台采访,民警便在附近等候。不料采访结束后,苏某突然乘坐被告人王某的电动车离开,3名民警驾驶警车追赶。此后,王某的电动车在某超市门前上坡处倒地。民警便再次传唤苏某,却被被告人晋某等7人的撕扯、抓挠等暴力行为阻止,致使苏某逃脱,3名民警身体多处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晋某等7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晋某等7人,8个月及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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