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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第一防线”——巢湖市司法局争创“全省司法所建设示范市”侧记

安徽法制报 2011-12-23 23:46 大字

[摘要]巢湖市司法局争创“全省司法所建设示范市”侧记

□尹成松 张明余

巢湖之称始于秦朝,唐朝设立巢县,1984年设立县级巢湖市,1999年底撤市改称居巢区,为地级巢湖市委、市政府所在地。 2011年8月22日撤地级巢湖市,重新改设居巢区为县级巢湖市,行政划归合肥市管辖。现全市总面积2063平方公里,总人口88万,下辖12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

日前,我们在巢湖市采访时得知,近年来,巢湖市司法局一直致力于加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以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为载体,实行经费、装备、人员向基层倾斜,基层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2007、2011年原居巢区(现巢湖市)司法局两次被省人事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08年获得全省“人民调解百日会战”集体二等功,2010年荣获“全省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07年起连续三年在原地级巢湖市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党委政府重视 经费保障有力

有为才有位。巢湖市司法所建设及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广大群众的信赖。几年来,巢湖市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司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影响司法行政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委书记余忠勇在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陆续出台了《关于实行人民调解经费“以案定补”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居巢区法律援助暂行规定>的通知》,为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司法所公用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司法行政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并向基层倾斜,目前全市所均经费超过5.8万元。全市司法所全部装备了工作用车,17台司法所车辆驾驶员、燃油、保险等费用全部由市司法局承担;司法所电脑人均1.5台,传真机、数码相机、档案柜、空调等大件全部配齐,司法所办公条件在乡镇职能单位中处于一流水平。同时加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用在实处、用在刀刃上。另外,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解决了全系统干警着装及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

基层基础扎实规范建设有序

自省司法厅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以来,巢湖市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司法所副科级建制,实行司法所垂直管理,2008年底前副科级所长选配到位,2009年底前解决了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农村所全部达到120平方米,城区基本超过60平方米。一幢幢单门独院的司法所建了起来,一辆辆警徽闪耀的工作用车配了下来,四通八达的政法专网、互联网联了起来,司法所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全市已有示范所9个,总数超过全市基层所半数,其中省级示范所3个。

硬件硬了,软件也要硬,该市统一规范了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和司法所档案建设。突出工作及所务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警车使用管理,制定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及各项业务档案台账标准,以档案建设促工作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业务水平攀升工作成效显著

物质条件的改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工作热情,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发展的举措不断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了大跨越。

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工作。2008年以来,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以及队伍素质提升”等四个攻坚行动,以及今年开展的“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该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一道,个个争先、勇挑重担,不畏艰难,不怕麻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全面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为实现全市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促进矛盾就地化解。按照“六有六统一”标准,大力加强各级调委会建设,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组四级调解网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长效机制,近4年来,累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近7000件,防止民转刑案件45件。

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控,积极落实教育矫治措施。 2006年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62人,目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02人,发放定位手机50部。 2009年4月,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来该市调研,对该市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每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基地,加强衔接管理和教育引导,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目前,全市在册刑释解教人员942人,都得到了有效安置。

加强基层信息化应用,政法专网、互联网分开单独运行。同时积极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系统等各个系统的应用,人民调解案件、调解组织信息及时录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及时更新,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是实施普法规划,提升公民法律素质。该市以“五五”普法“法律六进”以及“星火工程”为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广大干群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为该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0年5月、7月,该市先后顺利通过了地级巢湖市及安徽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并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司法局局长苏跃民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三是降低门槛标准,实现应援尽援。自2006年10月该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提升服务能力,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由2006年的30件,到今年的579件,实现了连年翻番,为维护弱势和困难群体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队伍素质提升创先争优进位

在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同时,巢湖市司法局还特别注重加强人的发展。尤其是2006年4月成功实现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管理体制转换,司法助理员人员、经费全部上划,司法所作为市司法局派出机构进一步明确;2007年副科级司法所长开始配备,到2008年底全市17个所长全部配备到位,有效地解决了司法行政干警自身发展不足的问题。

几年来,全系统新录用公务员19名,现在岗司法助理员43人,大专以上学历38人,17个司法所长中本科以上学历14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已然建成。

根据省、市部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两问两整治”、学习王坤友等专项活动,加强干部队伍政治理论教育;同时通过请进来、送出去,选学、调学等途径,加强干警业务教育培训。为加强新录用人员的教育,去年3月初,该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年轻司法助理员跨所交流的通知》,近年新录用司法助理员到夏阁、柘皋、苏湾等司法所进行交流,取长补短,使他们在不同的地方和环境中工作学习和锻炼提高,有力提升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服务中心工作社会评价良好

“这一起纠纷案件交由司法所处置”、“通知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济合同订立前应先交给司法所把关”,现在已成为巢湖市基层领导干部处理涉法事务的首选。

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立足本职,在招商引资、征地拆迁改造、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巢湖市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一贯要求。尤其是在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干部服务大建设”活动中,无论是抽调参加人员,还是未被抽调人员,都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努力实践“巢湖要发展,我该怎么干”。同时,该局还积极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党委、政府解决涉法上访及其他涉法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依法处理经济、社会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008、 2010年获原居巢区综治工作先进集体, 2010年获原居巢区政风评议满意单位。

找准目标定位科学谋划发展

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巢湖市司法局还结合实际,精心研究、科学谋划,积极争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市,并及时启动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规范所建设可见一斑。今年年初,该市就提出了建设司法所规范化示范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从规范工作台账资料入手,研究制定司法所基本台账目录、基础档案分类标准及内容,统一台账及卷宗制作标准,力求全市整齐划一,提升基础建设水平,规范业务工作。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规范所务管理,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将司法所主要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照片、联系方式等上墙公示,方便了群众和社会监督。

从贯彻落实原居巢区政府办《关于实行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以案定补”的实施办法》和原居巢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入手,强化经费落实、工作指导,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和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协作员队伍。去年年底,全市仅乡镇就发放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近5万元,同时对10个工作较为突出的村给予一定奖励,激发广大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今年6月、8月先后两次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演讲比赛,进一步提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从提高管理绩效入手,实行季度督查、年中检查、平时抽查、年终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司法所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各项检查结果按比例计算,得出年终综合排名。每年年初,该局对照各所实际,分解了目标任务,量化落实到人,把新闻宣传、法律援助、内网信息发布等工作纳入量化管理,实行新闻宣传情况月通报、法律援助案件双周通报、内网信息数量周通报制度,按照工作周期,由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统计并在内网发布。同时,每月召开所长例会,对工作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问责问效,抓两头带中间,抓示范带一般,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肯定、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问效。通报制度实行以来,市司法局机关及各所工作面貌为之一振,争位次、敢超越的意识空前高涨,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

普法网络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司法所是普法宣传的最前沿,“六五”普法启动后,巢湖市司法局始终把发挥乡镇(街道)司法所宣教职能作为打造法制文化,促进普法依法治理的突破口。致力于建设一张遍及全市、覆盖城乡的普法宣传网络。一是依托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乡村社干部和群众代表建立起法治宣传纵向网络;二是依托志愿者组建法制业余演出艺术团、书法摄影法制宣传队、校园法制文化宣传队、法制文化作品创作队四支队伍,建立起法制宣传横向网络。

社会管理逐渐加强。立足于刑释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建立社会管理网络。对各司法所辖区内矫正对象和帮教人员建立个人档案,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机关干部、村社干部、管理对象亲属对管理对象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监管和帮扶,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加强衔接管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培训,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与此同时,积极落实省厅拟定的300亩社区矫正基地建设论证工作,规划市级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手段,提高教育矫治工作质量。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巢湖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既有成绩有目共睹,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省司法厅暨合肥市司法局实现司法行政良性循环发展的方针指引下,在巢湖市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该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9月27日,合肥市司法局局长沈自怀(左二)在巢湖市司法局凤凰山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

▲巢湖市司法行政创新建设推进大会一瞥。

▲开展争创人民调解能手活动。

▲召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领导组联系会议。

▲创新村调委会建设“六统一”。

▲创新检查方式,促进司法所整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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