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外将增16所综合医院
4月4日,记者从合肥市卫计委获悉,该市正式出台《合肥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十三五”期间,合肥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将执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即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
一环内不再新增医疗机构
根据规划,合肥市城区一环路内不再新增医疗机构,新设置医疗机构(不含门诊部、诊所)的规划区域为城市建成区一环路以外区域;新增设置门诊部(诊所)的规划区域为二环路以外。四县一市按照县(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但是,传统中医门诊部、诊所的设置不受限制。
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建设标准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支持在新建城区、开发区、大型住宅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区域举办医疗机构。
二环外将增16所综合医院
城区一环路内不再增设综合医院,二环路内严控新建综合医院,二环路外统筹规划新建综合医院。规划期内新增设置16所,鼓励设置区域为城区二环以外的庐阳区大杨镇,瑶海区大兴镇,长丰县北城、蜀山区小庙镇和南岗镇、空港经济区、新站区三十头镇和磨店乡、滨湖新区等区域。从严控制审批一级综合医院。
以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依托,在城市不同方位新建4所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新建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民营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专科医院是大型综合医院科室设置不足的重要补充,是鼓励社会资本注入的主要方向。新增专科医院以二级及以上为主,从严控制审批一级专科医院。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医院为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较高水平的个性化的专科医疗机构。
依托公立医院在城市不同方位新建4所示范型医养结合老年护理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老年护理院。根据社会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支持举办中医特色的护理院。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述医疗机构,实现全市区域内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
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将具体制定。
规划区域内符合设置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情况设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鼓励连锁化经营。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作布局限制。
120平均响应不超10分钟
完善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依托大型医院医疗资源,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在城区的不同区域规划设置医疗急救分站50个,每5万人配1辆救护车,满足医疗急救服务半径3~5公里,平均响应时间≤10分钟。建立全市统一的120院前急救指导调度系统,合肥市急救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四县一市分别设置120急救调度(分)中心。四县一市急救分站的设置覆盖到所有中心卫生院和部分偏远乡镇卫生院,减小农村地区医疗急救服务半径和响应时间。
记者张永/文余红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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