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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男子潜逃四年终落网 ▋王化友 记者 王玮伟

市场星报 2016-11-16 00:00 大字

星哥导读:利欲熏心之下,长丰男子杜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两人,拿到购房款后便更换联系方式,一直外出不归,留下两名卖家相互间扯皮。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时间:2010年 地点:长丰县

经过:涉案的房屋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是一栋面积为8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因未取得规划许可,一直未能办理可准建手续。2010年8月,房屋所有人杜某与朱某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朱某以13万元的价款购买此房。同月6日,朱某付清购房款,杜某出具收条。但朱某购得该房屋后因故一直未能入住。了解到这一情况后,2011年11月11日,杜某隐瞒了已将上述房屋出售给朱某的真相,又与董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将该房屋以13.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董某,并收取了董某的购房款,交付了房屋。

此后,杜某为躲避朱某,更换了联系方式,一直外出不归。2012年7月前后,购房人朱某与董某因房屋产权发生争议,双方开始追寻杜某,询问真相,但一直未能找到杜某。2014年4月,朱某向警方报案,长丰县公安局立案后以涉嫌诈骗对杜某上网追逃,2016年8月18日将杜某抓获归案。10月24日,长丰县检察院以杜某犯诈骗罪向长丰县法院提起公诉。

结果:11月14日,长丰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星哥点评:该说他聪明还是愚蠢?十几万的事,以为两个买主都会吃哑巴亏?一旦报案,指望换手机号就逃掉了?为了区区十几万,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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