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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站所点员”联动 化解“西瓜芝麻事” 凤山法院“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得民心

河池日报 2013-06-06 21:3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黄炼

 

通讯员

 

黄桂梅

 

黄英德)近年来,凤山县人民法院把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生司法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核心,积极探索“一线工作法”,构建“庭、站、所、点、员”

 

联动的“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走出了一条符合山区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管理新路子。据统计,2011年6月至今,巡回化解纠纷500余件,为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万余元。

针对山区群众交通不便,法治维权难,解决纠纷不便等问题,该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山区巡回审判为载体,以解决群众打官司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五位一体”山区法院司法为民途径。

该院的“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是由“庭、站、所、点、员”组成的调解审判工作网络,践行“一线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一线,在一线检验司法成效。庭,是指“大巡回法庭”、民商事办案组、审监庭组,专门负责“大巡回法庭”调解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站,是指在三个派出法庭办公地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设立工作站,专门负责小额诉讼、家庭矛盾邻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所,是指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巡回办案场所,安排固定人员到所巡回立案、巡回审理,指导当地人民调解工作;点,是指在村屯(社区)设立办案点,定期到点上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员,是指在村屯(社区)落实调解员,协助巡回调解工作。把民生司法调解、审判工作网络延伸到全县乡镇、村屯(社区),一旦基层发生矛盾纠纷,马上启用“五位一体”民生司法调解、审判工作网络进行调解,将群众“西瓜大、芝麻小的事”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

为激活法官审判工作活力,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该院对审判管理工作模式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改革,在法院原有机构编制不变的基础上,一是将凤城、长洲、平乐三个乡(镇)派出法庭进行整合,组建大巡回法庭,具体负责原三个派出法庭管辖区域的巡回审判工作;二是将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合并,组建民商事办案组,具体负责全县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审理和负责巡回审理不属于三个派出法庭管辖区域的乔音、金牙、中亭三个乡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三是将审判经验丰富、办案责任心较强的法官调整充实到审判监督庭,具体负责小额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诉前、庭前调解。通过改革法院审判管理模式,有效整合了审判工作资源和力量,在审判工作上取长补短,发挥了1+1大于2的作用,为“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提供了组织保障,有效地推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通过“五位一体”工作联动模式,把审判关口前移,解决了山区群众诉讼难、法治维权难的问题,不断满足山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10月,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到该院调研时,对该院走出山区法院特色审判之路的做法和经验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等区内外主流媒体对该院做法和经验给予关注。该院“‘五位一体\’工作模式的巡回法庭”的做法成为河池市社会管理创新的三大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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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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