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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惹大祸肇事逃逸被逮捕

桂林日报 2014-06-17 09: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文烨通讯员唐仕军)6月10日,因涉嫌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犯罪,兴安县蒋某升被兴安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今年5月26日21时许,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报案称:在兴安县溶江镇司门东田大桥路段有一辆皮卡车撞到了一辆自行车,一人已经死亡,请交警队速派人前去处理。

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是皮卡车撞倒了一辆自行车,两车已严重变形损坏,自行车驾驶人躺在路边一动不动,经120急救医生确认,其已经死亡。死者家属在现场情绪激动,可肇事的皮卡车驾驶员却不见踪影。

现场勘查民警将肇事的皮卡车车牌号码输入警务通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车登记车主为蒋某升,系兴安县兴安镇红卫村委桑木田蒋家村人。就在民警查找蒋某升的下落时,其哥哥蒋某打电话到兴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称:发生事故的皮卡车的驾驶员,是他的弟弟蒋某升,不过他现在也联系不上弟弟。民警一方面让蒋某尽快找到蒋某升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方面则采取侦查手段继续寻找蒋某升的下落。

5月27日上午8时许,蒋某升在哥哥蒋某的陪同下来到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讯得知,蒋某升头天中午、晚上均喝了酒。经警方第二天化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每100毫升22.24毫克。

据蒋某升交待,当他发现自己撞死人,加上自己今年又没有续买第三人强制保险,想到巨额赔偿,被吓得六神无主,赶紧逃离现场躲避起来。当他看到民警向其出示逮捕证时,不由后悔莫及地说:“都是酒后开车惹的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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