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做法驱邪?实为调包盗窃 全州三名男子犯盗窃罪获刑

南国早报 2020-12-28 13:55 大字

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以目标对象家中有“血光之灾”,需“以金钱铺路”为由,假扮“大师”为他人作法驱邪,骗对方将4万多元现金和金首饰交予自己,然后将财物调包偷走……12月25日,记者获悉,全州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这起调包盗窃案,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6年10月18日,王某伙同蒋某甲、蒋某乙来到全州县城找寻作案目标。他们很快锁定了被害人蒋某。王某和蒋某乙搭讪蒋某,并在聊天中套取对方的家庭情况信息。随后,蒋某甲假扮“大师”登场,谎称可以为他人作法驱邪。

王某三人对被害人蒋某说,他家中恐有“血光之灾”,化解需“以铜钱或金银搭桥、金钱铺路”。蒋某被骗至全州县第四中学后的山坡上,将40100元现金及一对金耳环装进一个酒盒内,交由蒋某甲作法驱邪。其间,王某趁蒋某不注意,用一个空酒盒将装有现金和耳环的酒盒掉包。

蒋某返家途中发现酒盒中财物不翼而飞,方知自己上当了,赶紧报警。今年10月1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的金耳环价值人民币991.25元。

全州县法院审理认定,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另两名同案人蒋某甲、蒋某乙此前已被抓获,并分别被全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老人、小孩要提高防骗意识,不要轻易将家庭情况告知陌生人,同时要消除封建迷信思想,相信科学,保持理性的心态,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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