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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少女报案撞见嫌疑民警桂林警方通报案情:涉案所长并非无罪释放,仍在接受调查

南国今报 2013-03-21 18:30 大字

后续报道

今报桂林讯(记者王小丁)全州县初一女生13岁文美(化名),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人胁迫带至县城“破处”,其中第一个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是全州县公安局新上任的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某。昨日,本报以《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披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当日,桂林市公安局专门就此通报案情进展,表示嫌疑人吕某仍在补充调查中,如查证属实,将依法处置。

报案正遇上涉案民警

13岁的文美在全州县某乡镇中学读初一,学习成绩很好,人也长得出众,没有想到却遭此横祸。据文美说,感觉整个事件是有预谋的,行事前,她被胁迫说自己年龄16岁,并且声称属自愿,甚至于发生性关系时也被要求说不是第一次。当她第一次被迫接客时,男子还询问她在哪里读书,她当时也回答了学校的名字。

而涉案民警吕某被发现的过程颇有戏剧性。1月20日,文美及母亲前往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在上楼梯时,文美意外发现,前方正在下楼梯的民警正是第一次与她发生性关系的人。对方一见她们,立即行色匆匆地扭头上楼。文美和母亲追了上去,但失去了对方的踪影。文美和母亲在楼内的照片栏中发现,该民警姓吕。文美随即向警方报案。

文美的父亲蒋先生表示,归案的只是部分人员,还有一名男子与文美发生了性关系,目前并没有归案;而联系客人的“头目”,外号“鸭婆”的女子也没有接受调查。受害者家属希望公安部门严惩犯罪分子,给受害者完满的交代。

文美父母都是农民,想送文美去外地读书,改变环境,但因经济拮据无法实现。而对于文美的父母而言,如何让13岁的孩子走出人生阴影,这才是最困难的。

警方表示将依法查办

昨日,桂林市公安局就此案进行了通报。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个案件办案都是公正、透明的,并接受媒体监督。接到报案后,全州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迅速将涉案5人抓获归案,同时第一时间汇报桂林市公安局。因事涉民警,桂林市公安局指定由雁山区公安分局管辖,并对吕某以涉嫌强奸罪拘留,并报请雁山区检察院批捕。3月1日,雁山区检察院以吕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予批捕,吕随后被解除羁押。不过吕某并非无罪释放,目前公安部门仍在收集证据,如有充分证据的话,将会依法处置,绝不姑息。

另外涉案的1男3女目前均已依法处置,其中一名叫蒋玲的女子以涉嫌强奸罪批捕,涉案男子蒋祥友以涉嫌强奸罪批捕;另外两名女子,因涉及未成年人,将依法处理。

针对受害者家属提出的案件相关问题,公安部门将予以调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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