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亩山林转租后被“挪作他用”合同写明用于种养,转租后变成用于采矿,村民提出质疑
今报全州讯(记者王小丁)桂林市全州县石塘镇祥屋村4名村民以种养为目的,以每年4万元的租金,承包该村桥头岭山林500亩。得手后,4名村民却以同样的价格将这块山林转租给广西大利矿业公司,供对方在山头开挖锰矿。村民们怀疑个中有猫腻,要求废除转让合同。目前该事件引起当地政府部门重视。
10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石塘镇桥头岭,看到一条新修的道路一直通往半山腰,一些成林的松木被砍伐放一边,山腰处正在建设一“龙口”(开矿入口)。王锦友、王万友等村民代表称,看到有人准备在桥头岭采矿,他们才发现上当受骗。此前是租赁给4名村民用于种养的,没想到对方又转租给开矿者。考虑到采矿会对生态造成破坏,村民曾多次与开矿方及之前承租的4村民交涉,但两者均以“转让合同有效”为由不予理会。
记者查看村民提供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祥屋村转让500亩山林给4名村民种养,每年租金4万元,15年总计60万元,签订合同日期是2012年4月21日。另一份,则是4名村民转让上述林地给大利矿业公司,转租价也是4万元,租赁15年,租金合计60万元,签订时间则是2012年4月27日。后一份合同条款中,也没有提及用于开矿等开发。
据了解,桥头岭是祥屋村的集体生态林,禁止砍伐,树木茂盛。近年来,有人探测发现,山体储存有大量的锰矿、镁矿等,其潜在价值可观。
广西大利矿业公司一姓刘的负责人介绍,桥头岭存储着大量的矿产资源,为此,公司投资1亿余元用于探测、办证及开发。刘还提供了采矿证等手续。针对村民的质疑,刘表示,他们是政府招商引资企业,且与4名村民签有合同,其他村民无权干涉其开发工作。
记者联系到转租山林的4名村民,其中代表王×玉称,转租合同有效,至于矿业公司作何开发,这与他们无关。
全州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矿产权属国家,目前大利矿业公司已获得该地开采权,但要真正开发,还得与当地村民交涉,签订相关合同。而对于目前所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国土部门表示不予评价,他们只作调解。据了解,当地政府已派出工作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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